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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

来源: 吕梁日报  浏览字号: 2009年11月06日 14:30

  115,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各有关工作机构关于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四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起草情况汇报,讨论议定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并对当前工作作了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勇,副主任张保福、张翠兰、张国彪,秘书长李殿育,以及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宗祥、刘光彦出席会议。

  会上,刘明勇就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修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一是要坚持合法性、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实效性有机结合的原则;二是要高度重视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深度对接,认真参考专项工作调研成果,使分组审议意见通过再次整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升华;三是要充分尊重此次主任会议的讨论意见,及时听取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四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

  会议讨论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即: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向社会公开的试行办法》;七、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实施监督的试行办法》;八、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九、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试行办法》;十、其它事项。刘明勇强调,要及早组织开展有关专项工作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起草“四个办法”时,要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吕梁实际,认真参考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有关办法的合法性、程序性、操作性、规范性。

  对当前工作,刘明勇要求,要尽快组织开展省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召开主任会议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对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各机构要对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要求和下半年工作要点,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从本月起认真开展“接待省、市人大代表日”活动。(记者靳艳芳)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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