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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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大网讯 11月28日下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政文主持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副主任牛仁亮、周然、安焕晓、张茂才、田喜荣,秘书长李仁和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志愿者服务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太原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山西省“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
李政文指出,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已经在全省兴起,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和改革开放意识,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结合起来,在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上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在严于律己、厉行节约上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贯彻执行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各项法规、决定、决议和报告,通过依法履职,在促进法规宣传和实施、监督决议和报告落实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常委会即将出台的加强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每位组成人员要重点联系3至10名省人大代表,广泛了解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在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上发挥表率作用。
副省长张复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列席会议。(文/任向姝 图/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