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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到市工商局就《太原市市场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 太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07日 15:33

梁争平副主任带队赴市工商局进行执法检查

  11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争平带领财经委赴市工商局对《太原市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市工商局有关领导分别从注册登记、工商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管理等方面,详细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条例》于2001年12月实施,分别于2007年、2012年进行了两次修正。《条例》实施十二年来,在市场主体准入规范、商品市场监管、市场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得到很好执行,为维护太原市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市场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修订以及形势的发展,一些行政审批制度和工商管理职能改革中,新增或取消部分审批事项,《条例》的实施运用存在与新上位法的法律、法规不相符内容,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市场监管的需要,《条例》的适用性逐年递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逐渐减弱,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完善。

梁争平副主任作重要讲话

  梁争平副主任指出,市工商局作为执法部门,在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投资环境、建设效能政府、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值得我们学习。关于《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提三点意见:一是在过去的十二年,《条例》为太原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值得肯定。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条例》是废止还是修改应认真研究。三是为适应市场管理新形势,除《条例》外,其他方面的立法,我们也将会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为执法部门做好服务。我们要加强交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并及时向常委会汇报,争取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太原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张耀兰)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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