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
10月28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军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在各县(市、区)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
近年来,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山西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始终坚持“立足大环保、服务大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审核,确保从源头上把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开发区、沁水县、阳城县、高平市、陵川县、泽州县、城区,实地查看了各县(市、区)园区、企业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和环保手续的报批情况,详细听取了各县(市、区)环评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以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严把环评准入关;要继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重点做好宣传、项目管理、推进区域环评、项目审核等四方面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地实施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和队伍建设,努力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