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10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高官,副主任王振国、刘兆林、吴丽萍、孙金明、吕昌政、刘志强,秘书长唐麟及委员共35人出席。
刘高官主持了预备会议。孙金明、吕昌政分别主持了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刘兆林主持了联组(专题询问)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创建规划,细化各项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薄弱环节,充分组织发动,不断引深全民创建热潮,确保创建任务如期完成。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为转型发展服务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外事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和利用好阳泉籍海外华人华侨等外事资源,加强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着力引进更多国际知名企业和团队、先进的产业和项目、顶级的管理经验和高端人才,切实提升外事工作服务转型发展的水平。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建筑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着力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建筑法在我市的正确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项目推进年”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力度、强化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项目建设、服务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以项目建设的大突破保障和推进阳泉的大建设、大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报告》,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搞好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增强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规范市场秩序、调节利益关系、保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利生,副市长郝培亮,副市长任衍钢,市政协副主席李天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厅、室负责人,调研员及副调研员。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郭智明、高海娴列席。(王敦 郑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