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山西 > 新闻报道

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源: 太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0月24日 08:49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振中主持会议

  10月23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振中主持,副主任郝小军、傅建荣、刘剑、王建勋、冯晋生、梁争平、李文清,秘书长冯润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在刚,市政协副主席张政应邀列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少勇,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郭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五级(全国、省、市、县、乡)九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六名本市公民旁听会议。

副主任郝小军、刘剑、冯晋生、李文清参加会议

副主任傅建荣、王建勋、梁争平,秘书长冯润春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在刚,市政协副主席张政列席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少勇,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郭鸿列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在刚作关于我市城市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孟小勇作关于

《太原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司法局长杨万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

《太原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市住建委主任王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

关于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葛文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

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旅游局局长齐宏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

《太原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少勇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郭鸿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

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委员左伟作

关于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报告的审议报告

  会议听取了常务副市长任在刚作关于我市城市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孟小勇作关于《太原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司法局长杨万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太原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听取了市住建委主任王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小企业局局长葛文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旅游局局长齐宏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太原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少勇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郭鸿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听取了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委员左伟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报告的审议报告。

郭振中主任讲话

  郭振中主任在会上强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这次常委会上所作的各项报告非常重要,希望大家在分组讨论中对各项议题的材料进行认真的阅读、理解和分析,在分组审议中要进行充分的讨论。本次常委会还将对我市交通建设管理工作和城中村改造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要有的放矢地提出问题,提出的问题要到位,有水平。

  郭主任指出,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任重道远,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整体规划、统一安排,改造中要整体搬迁、整体改造,使我市城中村面貌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民营经济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日益显现,发展稳中有进,市各级政府机关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中小企业服务。近年来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很快,已经成为支柱产业之一,是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方向。郭主任强调,太原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是最适合人类生存的城市之一。市委主要领导就多次在不同场合亲自宣传太原市这一特点。我们更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我市的旅游发展迈上新台阶。《太原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和《太原市法律援助条例条例(草案)》对我市推动和谐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供稿:樊冠强 摄影:孙建利)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