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任建宏在讲话中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的一项监督职权,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任建宏要求,市政府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定,抓住关键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审查,规范程序,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应报则报;要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视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不断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开展,促进依法行政,为推动我市“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