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到太原就《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李文清副主任陪同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世文带领的《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立法调研组在我市调研
6月19—20日,李文清副主任陪同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世文带领的《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立法调研组在我市调研。
副市长毋青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孟小勇、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恩庆、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得魁、林业局局长薛新福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领导陪同调研。
6月19日,调研组先后对我市天龙山国家森林公园、万柏林区香水泉城郊森林公园及太原市森林公园进行了视察。视察中,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近期我市森林公园特别是城郊森林公园的建设成就,并就一些相关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调研组与我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
6月20日,调研组与我市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国资委、旅游局、文物局、物价局、法制办、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了座谈。各部门就调研组提出的市、县人民政府森林公园发展规划以及建设情况;现有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以及建设情况;省、市、县级森林公园的等级划分是否适当?面积、林木覆盖率、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标准的设定是否科学、合理?保护森林公园内自然资源的现行措施是否可行、到位?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好的建议?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利用的规定是否适应保护生态、服务公众、发展旅游的需要?存在哪些问题?有什么建议?森林公园的经营权转让、转移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法律责任的设定是否合理、适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管理组织现行管理服务的做法和经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八个方面,结合本部门实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良好的建议。调研组就本次座谈我市能够高度重视、充分准备、意见详尽、数据翔实给予高度赞扬,同时对我市森林公园建设给予充分的肯定。最后调研组要求我市以“综改试验区”为契机,先行先试,无论在森林公园建设还是其他方面的工作,都要为全省起表率作用。
(供稿:李国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