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山西 > 新闻报道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就《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到晋中市执法调研

来源: 晋中日报  浏览字号: 2013年05月17日 16:31

切实强化火源管理 不断提高防火能力
谢海 李永林出席汇报会

  5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谢海率队深入我市,就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情况进行执法调研。省林业厅厅长李永林陪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增光、副市长王盛章出席汇报会。
  汇报指出,加快生态林业建设始终是晋中发展的战略重点,近三年全市年均投资10亿元以上,完成造林面积35万亩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20.4%,林木绿化率30.3%,干果经济林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达到149万亩。在加快生态林业建设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森林资源保护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贯彻《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突出依法管理和依法治火工作主线,全面落实防火责任,不断强化预防措施,持续加大防火投入,狠抓机构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改善,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好转,连续六年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谢海指出,晋中市委、市政府及林业部门不仅对植树造林高度重视,同时在森林管护特别是森林防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体现出思想重视、领导得力、认识超前、措施到位等特点,成绩显著。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不断完善森林防火措施,切实强化火源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全面提高对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乃至建设美丽山西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赵佩星)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