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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 太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4月25日 14:53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4月25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振中主持,副主任郝小军、刘剑、冯晋生、梁争平、李文清,秘书长冯润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副市长毋青松,市政协副主席冯霞应邀列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少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九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六名本市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孟小勇作关于《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水务局局长贾立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太原市晋祠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太原市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听取了市民政局局长任建忠收市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我市这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郭振中主任在会上强调: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法规议题时,有关部门要早一些把有关资料发到每个组成人员手上,拿到资料后,组成人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请专家把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是人们办事的依据和标准,而且一定要以简明、适用、管用为原则;质量一定要高。我市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呈现老龄人口高龄化特点。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加重,妥善解决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养老问题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要坚持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思路,搞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个方面都能重视起来,参与进来,涉及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常委会审议时这些部门要列席会议。最后,郭主任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能够认真的、下大力气好好对这三个法规议题进行审议。(王桂青)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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