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阳泉日报讯 4月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高官,副主任王振国、刘兆林、吴丽萍、孙金明、吕昌政、刘志强,秘书长唐麟及委员共34人出席。
刘高官主持预备会议,吴丽萍、吕昌政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出缺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对于保障和规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询问职权,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副市长赵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林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副调研员列席会议。(郭玉霞 聂晓燕)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