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张健、蔡志萍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史宝龙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石登盈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崔荐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丁建津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金忠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
任命张健、蔡志萍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史宝龙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石登盈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崔荐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丁建津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金忠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