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武红军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蔡淑英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常晓明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黑淑红、曹永香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