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5月25日,静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凤阁主持。副主任欧宝聚、张忠芬、张瑛、杨广才出席。副县长于树民,县法院院长付滨中,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兴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与会人员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在加强宣传、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均衡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与会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在发展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降低辍学率;要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静海县2012年抗旱救灾项目向银行申请应急贷款的决议;听取了关于静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前,与会人员围绕《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县第六小学、第七中学和双塘镇西双塘小学进行了视察。(记者曹希霞通讯员于大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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