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2月22日下午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
肖怀远主任主持会议。
一、会议审议了《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分别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平发所作的关于《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绍林所作的关于《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二、会议审议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听取了高绍林所作的关于《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三、会议审议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赵岩峰所作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
四、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五、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李全喜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李昌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天津市部分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名单;审议了天津海事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刘凤舞任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任免事项表决后,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被任命人员李全喜、张时善、王生田作了履职发言。
六、会议印发了关于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情况的书面汇报。
肖怀远主任在会议结束前讲话。他说,市委对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高度重视,连续召开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动员大会、巩固发展奋战9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动员大会等重要会议,分析情况,研究措施,部署工作。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发扬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行动快,工作实,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主任会议及时研究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专门委员会和机关工作部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会议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意见,为增强全年工作的计划性、实效性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肖怀远强调,今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努力完成好今年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法规质量。要紧紧围绕全市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形式,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要不断强化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认真做好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搞好学习培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出席:副主任史莲喜、苟利军、张元龙、邢明军、李亚力、李润兰、王宝弟、李泉山,秘书长王世新,委员马鹤亭、王进诚、王金龙、邢铁龙、朱立戈、朱丽萍、乔佑杰、刘地生、刘晓健、刘朝霞、刘道刚、孙敬忠、苏文利、苏兰洲、李兰兰、李全喜、李新民、杨辉春、杨蔚东、余志芳、宋安娜、张 红、张柏捷、张炳学、张盘铭、林琬君、罗凯声、贾长华、徐 毅、高秀梅、高嘉瑞、龚 克、韩贵义、程津新、慈树成、黎昌晋。
请假:委员于汝民、王敬威、王殿起、刘宝根、刘惠文、李家俊、沈东海、沈 伟、张云年、张家星、周树佴、董泽平。
列席:市政府副市长张俊芳,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臧力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
有15位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