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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新闻发布会

来源: 天津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28日 09:11

  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润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农委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宣传好、实施好《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介绍了有关情况。

  5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决定于8月1日起实施。这部条例是全国首部促进规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农民教育培训,规范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从业能力,统筹农民教育培训资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也标志着本市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李润兰指出,贯彻实施好《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要在农民教育培训方式上有创新,在农民教育培训内容上进一步探索,在培训方法上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努力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出现的问题。市农委要发挥贯彻实施条例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分工配合,依法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和法制观念,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民教育培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和推动《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贯彻实施。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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