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天津 > 新闻报道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情况说明会

来源: 天津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2月16日 10:10

  1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即将审议的《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和《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召开立法情况说明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张俊芳、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会议。

  召开立法情况说明会,是今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为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创新尝试的一项制度做法。说明会由起草单位介绍法规案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针对的主要问题及实施准备等情况,出席会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提问,有关部门当场解答。在实践过程中,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成熟。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提高立法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指出,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大家认为,召开立法情况说明会,了解情况,沟通交流,解疑释惑,把问题解决在会议之前,审议法规草案时可以集中精力提出修改意见,符合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12日的说明会上,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介绍了《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和《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对组织和鼓励全民参与植树,有哪些具体措施?”“社区绿地管理养护的责任,如何得到有效落实?”“创新和发展多样化养老服务模式是当务之需,在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加强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进行了提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一作了解答。会场气氛热烈,提问的同志既搞清楚了相关问题,也更加深入了解了政府的有关工作。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立法情况说明会制度实行以来,取得了积极效果,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同。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这一做法,进一步推动理论与实践创新,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加体现客观规律、符合发展实际和人民意愿,为建设美丽天津、实现城市定位提供法制保障。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