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焦慧强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
任命张朝霞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雷晓森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任命焦慧强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
任命张朝霞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雷晓森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