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2013年1月22日召开
11月29日上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2013年1月22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副主任兼秘书长唐龙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2013年1月22日召开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两院”主要负责人将在此次人代会上完成换届。
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梁伟所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全市各区县和解放军驻京部队共17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771名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城市南部地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报告及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就全体会议听取的四项议程进行了充分讨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振川、刘晓晨、吴世雄、柳纪纲、李昭玲出席会议。
副市长张工列席会议。(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