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将建立四项机制 做好2010年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北京人大网讯 一是继续坚持建议督办监督员工作制度,定期组织监督员开展督办活动,检查建议办理情况。二是建立“难点”建议调研商议机制,在做好建议督办工作的同时,常委会代表联络部门对代表提出的“难点”建议,会同“一府两院”主管部门共同调研,商议解决途径,延伸建议督办工作。三是建立建议“滚动”督办机制,常委会代表联络部门对代表多次提出且未解决的建议和各承办单位上一年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设立督办台帐,上帐管理,逐年“滚动”督办。四是建立建议办理汇报和检查结果、代表意见反馈机制,对列入常委会驻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的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要将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向主任会议汇报,对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向区“一府两院”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