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人大召开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及部署法规清理工作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及部署法规清理工作会议
3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及部署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利民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第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对我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年常委会立法计划审议项目6件,将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修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废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若干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此外还安排了预备项目6件。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努力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确保完成常委会2010年立法任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市这次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重点是2000年以前制定且未作过系统修改的21件地方性法规,涉及到市人大5个专门委员会、市政府15个部门。会议强调,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按照清理方案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的精神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清理工作。
会上,陈利民充分肯定了我市2009年地方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今年是我市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之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最后一年,是立法法颁布10周年,也是实施我市地方立法三年规划的第一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抓好今年的立法工作。要将计划立法项目摆在重要的工作议程,切实做到组织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按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时间提请审议。法规草案起草修改部门要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进行起草和修改工作,努力提高法规草案的起草质量。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要从实际需要出发、立足市情,切实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焦点问题。要扩大公民对地方立法的有序参与,加强立法工作协调和配合,认真做好法规草案提请审议时的说明和法规后评估工作的专题调研。
对于做好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陈利民强调,要充分认清开展法规清理的重要意义,重点查找和解决现行地方性法规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清理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在主要责任单位的牵头下,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要按照法规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问题;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按程序,分步骤有序地加以解决,确保在今年上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舒保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