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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履职 探索创新

促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白文农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7月19日 10:34

    去年底至今年初,万州区41个乡镇人大相继换届,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了11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41名工委委员。半年来,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思路非常清晰、重点非常突出、成效非常明显。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切实巩固万州基层政权建设,切实促进万州民主法制进步,把万州早日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街道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主动适应工作定位和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高效履职,使万州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深刻认识人大地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乡镇,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区域,是最基础的独立行政单元。按照《宪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乡镇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组织形式,是由乡镇本级人大代表组成的,在乡镇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这就是乡镇人大的基本性质。在乡镇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所决定的,乡镇人大的建立与完善,使国家政权体系延伸到了最基层,与全国、省、市、县人大一起,共同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乡镇人大是乡镇政权组织建设的核心,在同级国家机关中居于最高的、主导的地位。从政治地位来看,乡镇人大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最基本的单元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国家权力系统中处于基础地位。在乡镇基层政权体系中,党委是核心,人大在党委领导下行使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政府行使行政权。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被决定、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法律地位来看,乡镇人大是党对地方国家事务实行有效领导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环节。乡镇人大担负着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任务。从工作地位来看,乡镇人大是乡镇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和有效途径,处于基层政权的中心地位。乡镇人大行使乡镇的国家权力,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最高效力。

    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决定了乡镇人大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乡镇科学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说,乡镇人大这个基础是否坚实,直接关系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稳固;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是否充分,直接影响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乡镇人大工作是否出色、是否有作为,直接反映着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乡镇人大的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政权体系建设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我们的国家政权,一直是承接秦代以来的层级制,环环相扣、层层相连。全国现有乡镇近5万个,乡镇人大代表250万,占各级人大代表的78%,乡镇人大担负着依法选举产生和培训管理这些代表的重要责任,站在实践和完善人大制度的最前沿,从事的是我国政权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二是民主法治建设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民主而生,保障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法治而立,推动的是依法治国的进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监督而设,监督的是公共行政权力的行使。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点在基层,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在乡镇。可以说,乡镇人大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起点,是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基础环节。

    三是地方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监督作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被广泛理解为人民当家作主,而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最主要的形式就是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来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由于乡镇人大代表来自不同行业和不同方面,他们与人民群众有着最广泛、最直接的联系,也最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样就能够真实地反映本乡镇的实际情况,体现各方面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使乡镇人大成为集中民意并根据民意行使职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同时,通过乡镇人大对乡镇政府进行合理制约,督促乡镇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促进政府工作人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四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乡镇基层政权,处于全国、省、市、县、乡五级政权“金字塔”的塔基,是国家政权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党的主张、国家法律法规需要乡镇政权去贯彻落实,需要乡镇人大代表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引导,进而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乡镇政权离老百姓最近,广大基层群众评价党委政府是否廉洁、制定的政策是否正确、执法是否公正、是否代表人民的利益,主要是从乡镇政权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中得出结论,这将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决定着国家政权的根基是否稳固。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派出的工作机构,在常委会直接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是人大工作在城市街道、社区的延伸和拓展。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消除了区人大监督工作的盲区,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利于反映社情民意。由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对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进行专门明确,很多方面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因此街道人大工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是区人大常委会派出的工作机构,不是权力决策机构;是组织上级人大代表实施监督的组织机构,不是行政办事机构;是联系人大代表和选民的服务机构,不是领导指挥机构。其组成人员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受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接受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对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时,街道人大也要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依法履行人大职权,认真贯彻履职原则

    我国《宪法》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原则规定,《地方组织法》根据《宪法》的原则规定,具体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职权,其主要职权有三个方面:

    一是决定权。乡镇人大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有权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有权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建设计划;有权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这一权力主要通过乡镇人代会作出决议、决定的方式行使。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应遵循“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等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等基本要求。

    二是监督权。乡镇人大对乡镇政府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是指对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既包括对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又包括对乡镇政府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即审查乡镇政府对某一事项或某一公民的处理是否违宪、违法,适用法律是否得当。工作监督既包括对事的监督,也包括对人的监督;既监督乡镇政府的行政行为,又监督乡镇政府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从监督事项的构成因素来看,监督权又可以分为知情权、检查权、审议权和处置权,即了解政府工作情况,检查政府执行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审议政府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撤销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这是乡镇人大一项基础的、关键的职权。

    三是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乡镇人代会按照法定程序投票决定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职权。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大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并可以接受其辞职或予以罢免,这是乡镇人大一项非常重要的职权。

    乡镇人大的职权是法定的,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在具体行使职权时,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一是体现党委意图的原则。党委对人大具有政治领导的职能,乡镇人大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凡是党委作出的决策,依据法律规定又需要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乡镇人大要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审议,作出决定,使党委的主张变成全乡镇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是依法办事的原则。乡镇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乡镇人大决定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定职权,不能讨论、决定属于上级人大或本级党群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也不能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外的事,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乡镇人大行使各项职权,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三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是需要乡镇人大作出决定性意见的事项,必须经过参加会议的代表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最后采取表决的形式,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是乡镇人大进行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的前提,无论代表担任什么职务,都只有一票的权力,任何个人都不能搞“一言堂”和独断专行的“家长制”。

    四是反映民意的原则。凡是本乡镇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提交代表大会审议、讨论,作出决定。乡镇人大开展的各项活动、召开的代表大会,一律公开进行,允许群众监督,有义务向群众宣传。

    五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每个乡镇在同一时期可能有许多事情要解决,但又不可能一次性都解决,这就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去解决那些最需要解决且又能够解决的问题。乡镇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立足当地实际,力求实现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有机统一。

    按照《万州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责主要有九项:一是监督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情况;二是听取和审议街道办事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务的建设计划及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三是听取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派驻街道各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街道办事处不适当的决定提出纠正意见;四是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和审议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五是联系代表、组织代表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收集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和上级派驻街道有关工作机构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六是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七是具体承办辖区内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八是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九是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责可以概括为“服务、监督、促进”三个方面:服务,就是搞好三个方面的服务,即为区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为上级人大代表服务,为广大选民服务;监督,就是依照区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对街道办事处及派出工作机构开展工作监督;促进,就是促进街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准确把握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法律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职权,区人大常委会委托街道人大工委行使9项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增添工作措施,切实提高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

    (一)依法开好乡镇人代会

    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是人大代表集中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也是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是宣传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要认真克服少数乡镇对人代会重视不够、审议质量不高,对会议议题、程序等不明确、不规范的现象,切实把开好每年的人代会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充分做好会前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人代会议程,严格规范人代会程序,认真组织对列入议程的各项报告的审议,不断提高乡镇人代会的质量;要确保人代会的时间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鼓励畅所欲言,并且有充分的时间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确保乡镇人大有效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总之,要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作为基层权力机关的作用,真正把乡镇人代会开成一个统一思想的动员会、发扬民主的决策会、凝聚人心的鼓劲会、促进科学发展的推进会。

    (二)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监督权是乡镇人大一项基础的、关键的职权。乡镇人大监督不同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政党监督,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体现了人民的意志。

    一是要敢于监督。人大的监督不是个人监督,也不是少数人监督,是集体监督,是制度监督和法律监督。我们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显示人大有多少权威,个人有多大能耐,而是代表人民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推动乡镇政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要善于监督。在工作安排上,始终与党委工作部署合拍同步,严格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情况、人代会审议通过事项的落实情况和科学发展观的执行情况。突出发展主题,重点监督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关乎长远的大事;紧扣民生主线,关注社会保障、惠农政策、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等重大民生问题;推动科学发展,关注乡镇本级财政资金收支及使用情况、债务及资产处置情况,加强对小城镇、新农村规划建设情况的监督。在量化目标上,要坚持少而精、少而准、少而深。综合考虑群众的关注度和国家机关的承受度,每年选择几个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度高、能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且乡镇人大又能够真正介入的事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意见。在具体方法上,要坚持计划性、系统性、连续性。正确处理好届与年的关系,力求一届工作有主线,每年工作有重点;正确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把重大事项盯住不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正确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效果。

    三是要规范监督。坚持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重点监督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促进依法行政,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做到监督不监视、支持不支配、补台不拆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支持于服务之中。要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街道人大工委虽然没有法定的监督职权,但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可以通过组织上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以及配合区人大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积极提出建议意见,为促进本辖区乃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三)创造性地做好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智慧之源、力量之源,是人大工作的重点所在、关键所在。万州区现有乡镇人大代表2467人,总体上看素质是好的,履职能力和效果也是不错的。当前,社会上对人大代表的看法和说法有多种多样,个别代表确实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代表动机不纯,当选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高社会地位,增加对外炫耀的资本,有的甚至还是为了得到谋取更大私利的特权;有的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只开会不发言,只视察不调研,只鼓掌不建言,仅仅满足于当“荣誉代表”。这种代表怎么能够代选民立言,为选民谋利,替选民维权?

    选举好代表、管理好代表、服务好代表,是乡镇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要严格把好代表“进口关”,乡镇街道人大一定要从严控制人大代表的素质结构。要认真把好代表“培训关”,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执行代表职务所必需的知识,熟悉和掌握履行代表职务的程序和方法;及时传达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要精心把好代表“活动关”,今年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三民”活动这个主题,希望各乡镇人大精心组织代表“进选民门、知选民心、办选民事”,促使广大代表树立新形象、展示新风采,当好“五种人”,即深入群众,做了解民心的“知情人”;体察民情,做反映民意的“代言人”;帮助群众,做为民谋利的“保护人”;贴近民生,做维护民权的“贴心人”;创先争优,做引领群众致富的“带头人”。希望常委会有关工委、各乡镇人大要创新实践,把“三民”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做深、做实、做优、做精,真正使我区的代表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成效。

    从乡镇人大履行的各项职权来看,乡镇人大既是政治机关,又是权力机关,还是代表机关,更是工作机关。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在思路上与党委合拍,在措施上与政府合力,在出发点上与群众合心,在程序和内容上合法。

    第一,要发挥政治机关的作用,在工作思路上与党委合拍。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因此,乡镇人大要自觉做到紧紧围绕党委这个核心来开展工作,确保与党委的工作部署相协调。要充分发挥自身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向党委反映群众意愿,努力使党的主张与群众意愿统一起来,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在工作措施上与政府合力。乡镇人大与政府尽管分工不同,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工作目标都是一致的。因此,乡镇人大在对政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同时,要切实关注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和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第三,要发挥代表机关的作用,在工作出发点上与人民群众合心。乡镇人大是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时刻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群众的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乡镇改革发展中战略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通过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把广大群众的共同意愿转化为全乡镇人民的自觉行动,促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解决。

    第四,要发挥工作机关的作用,在工作程序和内容上合法。乡镇人大的职权是法定的,职权行使的程序也是法定的,这就要求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无论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行使选举权、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既要符合法定要求,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既要有所探索创新,也要避免工作的随意性。乡镇人大必须善于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依照程序办事,杜绝各种超越法定权限的现象发生。

    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近年来,万州基层人大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乡镇街道人大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作用发挥也越来越明显。但由于人大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工作方式方法也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任重而道远。一是认识有偏差。有的认为人大在上面很重要,在基层则无关紧要;有的认为基层人大只有形式,而没有实质内容;有的认为人大既非党政机关,又没有实职实权,是“空架子、大牌子、老头子”,可有可无。个别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有较强的失落感,认为“年纪大、到人大”,“到人大工作是退居二线”,“主席主席,主要任务是休息”,“位置虚了、担子轻了、实权丢了”,“人大工作可有可无、可深可浅、没什么干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二是工作有差距。部分乡镇人代会质量不高,有的会期过短,不能保证代表的审议时间;有的议程过简,该在人代会上向代表报告的事项未作报告;代表素质与执行职务的要求尚有差距。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多,效果不佳;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率低,满意度差。三是精力有分散。有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兼职分管过多具体事务,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既影响了乡镇街道人大的形象,又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发展。因此,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的思想,靠工作建立威信,凭实绩赢得信赖。

    第一,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切实提高人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按照《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监督法》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组织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信访工作、宣传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要突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健全联系制度、“三民”活动制度、议案建议督办制度、代表履职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生动、规范、有序地开展代表工作。各街道人大工委也要建立完善相应工作制度。

    第二,要以队伍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人大的战斗力、执行力

    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中,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既是人大代表的联系者,又是代表活动的组织者,更是群众意见的代言者,是人大工作最基层、最核心的队伍,也是最基础、最中坚的力量。换届后,继任的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有31人(其中,交流19人,留任12人),新任的有21人。可以说,这是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较好,可以干事创业、大有作为的队伍。继任的同志要不断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在继承中实现发展,在创新中得到提高,力争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就,实现新突破。新任的同志要尽快适应岗位的变化、角色的转换、任务的更替,全面加强学习,快速进入状态,力争在新的岗位做出新的成绩。要实现“四个转变”,即从习惯于凭行政手段和经验办事,转变到依法办事上来;从习惯于抓具体业务工作,转变到善于抓住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上来;从习惯于找具体业务部门布置任务,转变到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上来;从习惯于行政首长直接处理问题,转变到发挥集体作用上来。

    按照组织安排,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还担任党(工)委副书记,这既是好事,有效提升了大家在党内的政治地位;又是难事,难以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兼顾好两个方面的工作。有的同志对两个职务的关系很纠结,究竟是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兼任副书记,还是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这其实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岗位、权力和责任是匹配的,有职必有权,有权必有责,关键是要摆正对岗位和权力的认识。两个职务都是组织的信任,两项工作都是组织的安排,大家要感恩知责、勇于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负其责。作为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抓好人大工作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倾注主要精力,主业主抓;作为党委副书记,要积极完成党委分工明确的任务。要学会“牵牛鼻子”和“弹钢琴”的本领,使党委工作和人大工作两者兼顾起来、统一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三,要以协调配合为保障,共同促进人大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是要争取党委加强领导。乡镇街道人大要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重视与支持。主动争取党委把人大工作置于全局工作来通盘考虑,有利于发挥人大在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中的支持、推动和监督作用。要向党委及时汇报当前人大工作的重点、难点,使党委科学、合理地安排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的分工,保证大家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人大工作。区委高度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专门给予机构、人员编制支持,设立了人大办公室,与党建办合署办公。各乡镇街道人大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确保人大工作有阵地抓,有专门人员抓。要积极建议党委加大对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力度,将一些年轻有为的干部充实到人大队伍中来,为人大工作注入生机与活力。

    二是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两者的基本目标和根本利益都是一致的。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的意志,从宏观上决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大事,但又不直接插手行政工作;人大监督政府落实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但又不直接管理经济工作。处理好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有利于政府负责人正确认识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行政,为人大行使职权给予必要保障。

    三是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帮助。区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是法律上的监督、一定的工作联系、一定的业务指导关系。区人大常委会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注意方式方法,尽力做到理解不指责、联系不干预、指导不越位、尊重不放任、参与不包办。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室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帮助乡镇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学习培训考察机制,分批次组织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开阔视野、拓宽思维,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掌握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乡镇街道人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要以宣传引导为抓手,努力增强人大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

    宣传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及时有效地宣传人大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是人大工作“向党汇报、向人民报告”的重要途径,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使万州人大工作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为有位、有声有色。今年是区乡两级人大的开局之年,如何把握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新形势,更好地增强万州人大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宣传工作必须助力造势,走在前、出成效。

    各乡镇街道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要认真钻研人大宣传工作。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写,鼓励带动工作人员多写稿、写好稿。要切实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人大至少要确定一名通讯员,熟悉掌握人大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学习研究宣传报道的技巧和方法,提高宣传报道的数量和质量。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各乡镇人大宣传工作的指导,并将乡镇人大新闻和信息稿件的采用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代表小组的条件之一。同时,将严格考核街道人大工委和机关各委室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届仅五年,弹指一挥间。乡镇街道的同志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倍加珍惜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倍加珍惜宝贵的干事创业机会,振奋精神、团结拼搏、依法履职、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万州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 辑: 向航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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