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五种意识 提升五大能力 发挥五个作用
争做人民满意代表
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白文农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出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是人民派到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担负着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责任。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该具备基本的理论素养、法律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必须切实增强代表意识,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惟有如此,才能为人民履好职、代好言,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一、着力增强五种意识,争取做素质优良的先进代表
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如何,能否有效行使职权、全面履行义务、充分发挥作用,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大的形象和权威,更决定着人民群众能否最终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
第一,要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做党的大政方针的坚定执行者。人大代表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中共党员代表要正确履行好党员与人大代表的双重职责,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带头维护区委的权威,带头落实区委的意图和主张;非中共党员代表要正确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了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同党中央、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当前,全区43名市人大代表、450名区人大代表、2467名乡镇人大代表是重庆万州175万人民的代表,最重要的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及全市、全区干部大会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严格按照张德江书记“五个坚持”、“四个落实”的要求,结合区“三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推动万州科学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第二,要着力增强大局意识,做识大体、顾大局的典型示范者。人大代表来自不同的领域和阶层,代表不同的意见和愿望。当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产生矛盾和冲突时,我们要自觉地把局部利益放到万州整个全局中去惦量,把眼前利益放到长远发展中去权衡,始终做到心里装着大局,言行维护大局,工作服从大局。区第四次党代会作出了“331”战略部署,这就是万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局。要从推动万州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从宏观和整体上进行把握,以全局的眼光认真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事项,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价,负责任地发表审议意见,力求做到审议一项报告,促进一项工作;监督一个问题,办成一件实事。
第三,要着力增强法治意识,做践行依法治国方略的有力推动者。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大代表作为保障法律实施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过程,就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有效实施的过程,就是人大代表勇于维护法律尊严,大胆监督“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的杰出典型,都得到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其言行对人民群众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要自觉把法治精神贯穿于生活和工作实践,广泛地宣传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认真地执行法律,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意识和特权行为,不能做有损于代表身份和形象的事情。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人大代表精于知法、严于守法、善于用法的良好形象,带动和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第四,要着力增强权力意识,做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忠实代表者。《代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的权力,是选民通过法定程序把自己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让渡出来的,是选民的权力,不是代表个人的权力。人大代表是选区全体选民整体利益的代表,不是个别人单独利益的代表。要代表选民正确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等权力,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充分代表和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决不能做只开会不发言、只视察不调研、只鼓掌不建言的“荣誉代表”。
第五,要着力增强责任意识,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真正实践者。人大代表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使命。人大代表负有对国家和对人民负责的重要责任,这是一种重大的政治责任。因此,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把人民群众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关心什么、需要什么,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给党委、人大、政府,使区委、区政府做出的决策有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要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自觉积极投身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要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形象意识和群众观念,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代人民立言,为人民谋利,替人民维权,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切实提升五大能力,争取做履职有为的合格代表
只有优秀的人大代表才能组成一个有作为、有力量、有权威的权力机关。在新当选的450名区第四届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占21.6%,非中共党员代表占22.7%,少数民族代表占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代表占75.6%,连任代表占35.7%,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素质结构都比往届有所改善,这是做好全区人大工作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但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迫切需要不断加强代表队伍的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
第一,要切实提升学习思考的能力。学习是立身之本、成事之基,也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今时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知识更新成为每个人的立身之本。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工作的客观需要,不落伍于时代和潮流,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人大代表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所肩负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人大代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才能够履职尽责,不辱使命。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法律素养,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要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熟悉履行职责的程序和方法,努力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广泛涉猎市场经济、人文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增强调研、思考和表达等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体代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端正学习态度,养成学习习惯,创新学习方式,严格学习要求,提高学习效果。
第二,要切实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毛主席曾经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管理国家事务、执行代表职务的基本功。人大代表来自于群众,来源于基层,理所应当心系群众、深入基层,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真实情况,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参到点子上,议在关键处。通过分析、总结、提炼,形成建议意见和调查报告,综合反映民意、民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做的每一项工作、行使的每一项权利都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要切实提升依法监督的能力。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是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和主要任务。人大代表的监督工作,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而是为了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而监督,要把握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重点,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实效,让党和人民满意。要监督有方,善于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注重推动解决倾向性和深层次的突出矛盾。要监督有力,把“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情况、人代会审议通过事项的落实情况、科学发展观的执行情况等三个方面作为重点,督促“一府两院”转变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公正司法和社会公平正义。要监督有效,把推动落实作为搞好监督的关键环节,对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实施跟踪监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第四,要切实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人大代表的首要职责就是要充分反映人民的心声,准确表达人民的意愿,全力维护人民的利益。要牢牢把握“走进千家万户、共建和谐家园”这个主题,以实施“进选民门,知选民心,办选民事”的“三民”工程为主线,以“素质提升、富民引领、民意畅通、爱心温暖”四大活动为载体,以“五送五助”(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送物资、送情感,助学、助老、助贫、助弱、助“特”)为抓手,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项代表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第五,要切实提升自我约束的能力。当选人大代表是一件光荣而神圣的事情。作为人大代表,应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当前,社会上对人大代表的看法和说法有多种多样,个别代表确实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参选非常积极,但履行职责消极;有的是为了提高社会地位,增加对外炫耀的资本;有的是为了得到谋取更大私利的特权。据了解,区第三届人大代表中有8人暂停或终止职务。在审查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时,也发现有15名初步候选人不符合相关条件。人大代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因此,人大代表一定要重品行、讲操守,严于律己、自省修身,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积极发挥五个作用,争取做人民满意的称职代表
人大的主体是代表,人大的作用靠代表,人大的水平看代表,人大的潜力在代表。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
第一,要积极发挥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有相当广泛而重要的权力,无论是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还是对其组成人员的任免,都要通过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处的这种决策性地位,反映到代表身上,就体现出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也就是说,在决策过程中,人大代表是赞成、是反对、还是弃权,直接关系到有关事项的通过与否,关系到决策的后果。作为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起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人翁意识,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真正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场上行使好自己的职权。每个人大代表在行使职权之前,既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又要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收集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会议期间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做好充分准备,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紧紧围绕万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当地和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参与决策和管理时,要坚持党的领导,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成国家意志,转化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忠实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坦诚直言,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二,要积极发挥监督和协助的作用。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是通过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来实现的,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通过参加人代会和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和调研等活动,针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问题解决,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各项行政和司法工作的落实。要注意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充分认识到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目的是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更好地履行职责,其实质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明确了监督目的,我们才能在监督工作中有效地帮助“一府两院”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加自觉地给予“一府两院”在工作上的支持和协助,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真正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第三,要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的这种桥梁纽带作用,既是代表履职的基本要求,又是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这种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发挥得好,就能够畅通民意,把“一府两院”的工作更好地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就能够上情下达,提高群众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第四,要积极发挥宣传和引导的作用。当前,万州正处于加快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关键时期,在发展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出现一些影响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妥善处理好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也是每一位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万州良好的发展态势,宣传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成效,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引导群众增强发展信心,形成发展合力。
第五,要积极发挥模范和带头的作用。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职责及所肩负的使命,决定了人大代表必须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倡导和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共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人大代表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中坚力量,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投身于重庆第二大城市建设的伟大实践。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历史赋予我们崇高使命,人民寄予我们殷切希望。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以新的姿态、新的作风、新的努力实现新的作为。我们一定能够做出无愧于这个伟大时代的伟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