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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走出去发展情况

黑龙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崔跃武

来源:   浏览字号: 2007年05月10日 00:00
        本调查报告调查了近年来黑龙江省演出业、文化娱乐业、图书出版业、文化中介业、美术工艺制品业和高新科技文化业等相关行业的“走出去”发展情况,查找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对策建议。
        
        
一、黑龙江省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基本情况

        
        (一)积极参与国家和地区经济贸易和文化博览交易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黑龙江省文化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和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活动,标志着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壮大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黑龙江省以文化产业项目形式,相继于2005、2006年,参与第16、17届哈尔滨经济贸易展览洽谈活动,秉承“创意引领未来,文化造就财富”的理念,旨在通过“哈洽会”这个载体,依托黑龙江省文化资源优势,搭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的平台,展示文化形象,推介文化产品。来自省内150多家文化企业参加展览洽谈,展示推介包括文艺演出、艺术教育培训、对外文化交电子音像出版、书画艺术、民间工艺美术、冰雪文化艺术、动漫与网络游戏、文化中介经营、文化旅游等十大类共80余项文化产业项目。两届文化产业展区获得了比较好的效益,合计签约27个项目,金额达人民币7.3170万元。主要文化出口签约项目有省杂技团与北京中演环球公司合作赴美国、墨西哥、哥伦比亚、台湾等商业演出项目、省杂技团与法国欧洲演出公司合作组建中国黑龙江省冰上杂技舞蹈团项目、省文化艺术发展中心与美国国际特别项目公司合作组织冰雕艺术赴美国商业演出项目、省出版总社与俄罗斯欧联出版社签署合作开发对俄汉语教材出版项目意向书等。文化产业项目展示洽谈促进了黑龙江省丰厚的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了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有效实施,促进了文化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文化产业在黑龙江省调整经济结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开始发挥积极作用。2006年5月,黑龙江省首次参加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展示了黑龙江省文化产业的整体形象和风采,签署近十项合作意向性协议,资金超过2亿元。
        
        (二)赴国外开展商业演出和商业展览取得初步成效
        
        省杂技团树立“走出去”意识,实施“坚守主渠道,多方求突破”方针,勇于打造冰上杂技精品品牌,以品牌项目带动文化产业发展,注重提高营销环节和能力,改变过去与国外文化公司的商业雇佣关系为双方平等合作关系,大胆尝试开发新的合作空间,成功抢滩美国演出市场。杂技团演出公司与一些国外演出公司和民间团体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作好项目计划、可行性分析报告、预算报告以及市场调研,为“走出去”奠定国内市场基础,打开国际市场空间。杂技团2004年成立的冰上杂技舞蹈团精选团内54名功底深厚杂技演员,聘请6名俄罗斯冰上舞蹈演员,并引进民营资本280万元,与法国欧洲演出公司合作,创排大型冰上杂技晚会《冰上北极光》。节目编排聘请国内著名杂技编导整体包装节目,讲究综合运用现代舞蹈、服装、音乐、舞美、灯光等手段,提升冰上艺术表现力。合作双方采取项目投资方式合作,中方负责演员训练、演出管理、节目制作,法方负责市场营销、灯光、服装设计,演出路线设定为沿巴黎周边城市-沿法国周边国家-南美洲、北美洲、亚洲国家。2006年,省杂技团和民营公司,以及美国特别项目公司各出资35万美元,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在美国第二大城市芝加哥著名旅游景点-海军码头“天际县”剧场,合作经营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符合美国观众审美品位的大型杂技主题晚会-大马戏。商业演出历时三个半月,演出162场,接待观众12万余人次,在演出进行一半的期间内,投资方就已收回投资成本。从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一年的时间里,《冰上北极光》在上海、台湾两地演出140余场,票房收入达200余万元。
        
        伊春市侨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木艺装饰品和旅游纪念品为主的文化制造业民营企业,产品外销欧美、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年出口产品效益十分可观,成为黑龙江省文化制造业的领军企业。
        
        海伦市素有“中国民间艺术剪纸之乡”的美称,剪纸艺术历经数代艺人的传承、复合、变异,发展成如今具有较高艺术性、鉴赏性、珍藏性及经济性的民间艺术,其独特意蕴和神髓在中国剪纸艺术中独树一帜。近年来,遍布城乡的1300多人的创作群体,已研制开发出京剧脸谱、名胜古迹、民族舞蹈、福禄寿喜等八大系列剪纸和明信片。海伦市成立了海伦剪纸艺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股份制形式,使原有团队演变成经济实体,使美术技师转换为股份投资者,使个人作品进入市场变为商品,着力在产品创作、包装、营销等三大环节寻求突破,增强开拓市场的竞争力。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版画院和英国北爱尔兰华人协会共同主办的“黑土地-当代黑龙江版画赴英国巡回展”,于2005年3月在英国十个城市进行巡回展览。黑龙江省享有“版画之乡”的美誉,版画艺术始终保持着鲜明地域特色,呈现黑土地特有的人文景观和自然风貌,表现北方人民的生活状态,以写实为主的富有浓郁生活气息的画面。展览边展边售,在开幕式当天就售出将近一半。许多画家与英国画廊签约,建立长期的供求合作关系。
        
        (三)广播电视海外落地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黑龙江省电视台努力加大卫视在国内外的落地的工作力度,卫视频道通过亚洲3S卫星可以覆盖亚太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有效落地。黑龙江省卫视在全国31家省级卫视综合竞争评估(2003年下半年)中位列第8名,平均满意度位列第1名,栏目竞争力和人气指数位列第9名,频道广告收入达2.26亿元,属于繁荣卫视,进入全国前十强省级电视台。[1]目前,黑龙江省电视节目已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56个市级城市落地,近2亿人口收看,宣传了黑龙江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弘扬了黑土文化,促进了招商引资。2005年10月,黑龙江省卫视与世界十大华人IPTV网之一、全球第一家通过宽频传播华语电视节目的网络电视平台美国洛杉矶银视互联网和加州渣打有线电视网合作,电视节目在美国22个城市落地播出。2006年9月,黑龙江省卫视节目又相继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悉尼、布里斯班和新西兰首都惠灵顿的华人卫星电视台(网)播出,给美国和大洋州的部分观众开辟了一个了解我国和黑龙江省发展进步的窗口。
        
        (四)图书出口和动漫产品推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黑龙江省出版业建立了在俄罗斯图书市场的销售渠道,翻译出版了俄文版《中国当代爱情小说选》、《中国家庭保健按摩》以及CD版《我爱你-中国》等书籍。翻译出版的中文版《中国俄罗斯侨民文学丛书》获得了中国图书奖。黑龙江省出版业与韩国、日本等国家开展了图书引进和版权输出贸易。2005年,黑龙江省共引进版权60种。朝鲜民族出版社引进《韩中词典》和《中韩词典》,获得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妇女之友》期刊社与美国《十七岁》杂志合作出版《青春一族》图书,也获得了较好效益。
        
        黑龙江省打造文化产业集聚基地,于2006年10月成立动漫产业(平房)发展基地,目前已入住企业10户,在办手续的4户,正在洽谈的12户,发展比较迅速。2007年基地投资制作的动画片《帽儿山的鬼子兵》和《环保剑》获得国家优秀动画片奖,并在中央电视台播映。国内第一款全3D格斗类网络游戏《玄武》和大型娱乐游戏《彩虹大陆》分别出口美国和韩国,创汇60美元,实现了黑龙江省动漫产业出口创汇零的突破。
        
        (五)文化中介组织发挥中介作用
        
        省文化艺术发展中心争做全球冰雪文化产业“走出去”的营销领军人,确立“开发冰雪产业,打造国际品牌”的目标,整合黑龙江省冰雪文化资源,组织实施了黑龙江省冰雪文化雕塑赴国外进行商业展览,打开了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道,扩大了黑龙江省的国际影响。黑龙江省冰雪文化产业比较优势突出,拥有40余年的冰雕文化历史和一支庞大的精湛的冰雪雕塑专业队伍,全球最大的冰雪乐园“哈尔滨冰雪大世界”享誉世界。2003年在亚太地区举办冰雪文化展览获得成功的基础上,2004年历经长达半年的反复谈判和数十次修改完善设计施工方案,发展中心与美国公司达成合同,到世界文化产业最发达的美国举办商业性冰雕文化展览。11月,89位黑龙江省冰雪文化艺术家设计制作的精美绝伦的200件冰雕作品,在美国田纳西州首府纳什维尔市和佛罗里达州首府奥兰多市同时展出。50天的展览接待观众148000人次,仅门票销售收入就达296万美元。2005年,120位冰雪艺术家再度赴美,在达拉斯等三个城市举办50--60天的冰雪文化展览,参观人数达40多万人次,门票销售收入已超过300多万美元。发展中心已经与美国公司签定正式长期合作合同,黑龙江省每年11和12月在美国南部举办冰雪文化展览,冰雪文化产业项目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化文化品牌。
        
        (六)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有所推进
        
        黑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措施逐步完善。省委、省政府2007年3月制定了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以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结合省情,制定了包括财政、税收、投资和融资、土地、资产授权和处置、社会保障和人员分流安置人才及其他政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机制创新。有关部门制定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指导思想、总体要求、试点范围和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和政策保证等政策。在“十一五”期间,省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投入、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主要用于为发展文化产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体现黑龙江省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有关部门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省杂技团作为黑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该团引进“一团两制”模式,即保留原杂技团主体事业单位建制,引入非公有制资本,实行企业化管理。待股份制艺术团体发展壮大后,杂技团在5年内逐步退出事业单位建制,转企改制。省杂技团与非公有制资本结合,投入600万元建立股份制的黑龙江冰上杂技团演出制作中心,省杂技团以资金股、设备股和管理股等形式参股,占总投资的51%,为控股股东。董事会由杂技团团长、副团长及非公有制资本大股东组成,董事长由杂技团团长担任,聘任总经理全权负责经营管理。董事会享有重大问题决策权,制作中心负责运作管理。演出制作中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全员聘任,按劳分配。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使省杂技团初步确立了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解放了文化生产力,塑造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黑龙江省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还未把文化产业“走出去”工程提升为地方发展战略的高度来推进
        
        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走出去”工程还处在起步、探索、培育的初级阶段,从整体上看,还没有把文化产业“走出去”工程提升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地方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组织和推进。相关部门和文化部门缺乏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全面的构想和规划,缺乏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出口创汇的市场意识,对我国加入WTO后扩大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人们的观念仍然是普遍适应过去熟悉的文化意识形态管理,停留在文化交流的认识层面,把对外商业演出、文化国际贸易等同于单纯的文化交流和弘扬民族文化。
        
        文艺表演团体一时还难以摆脱传统观念和传统经营模式的束缚,“小富即安”,满足于挣小钱、谋生存,缺乏挣大钱、求发展壮大的战略勇气,缺乏与国际文化市场及其贸易规则接轨的经验;很少参加国际上各种商业演出经纪和商品展销、贸易洽谈,对国际市场的需求状况不明,无法找准定位、目标和策略,从而丧失了许多商机  
        
        (二)文化体制改革滞后,文化机制创新乏力
        
        黑龙江省存在体制性障碍,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滞后,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外文化市场对中华文化的强烈的巨大的需求不相适应,与高新技术在文化生产、传播、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的趋势不相适应,与世界各种文化相互激荡和国际文化市场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不分,党政部门和文化企业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组织领导不适应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需要。
        
        文化资源管理也存在体制性障碍,文化资源部门所有,条块分割,资源分配机制缺乏有效整合和集聚,难以形成有效的推进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合力机制;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发展环境不配套、不协调、不完备,区域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分类统计数据几乎是空白;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拨款实行“多演少补,少演多补,不演全补”的做法,不是“奖勤罚懒”,而是“奖懒罚勤”,不利于激发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积极性,束缚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
        
        文化企业存在机制性障碍,市场主体地位培养、打造和确立相对滞后;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动力不足,公司制改革的社会条件不完善,实质性推进阻力重重,富余人员分流困难;进入文化产业的社会资本偏少偏小,缺乏参与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竞争的市场机制。省杂技团现有在编不在岗人员31人,而30余名新毕业的学员,是活跃在演出一线的业务骨干,因没有空额编制不能及时落实,影响他们工作积极性。
        
        (三)文化产业规模偏小,远未达到规模经济的指数
        
        黑龙江省外向型经济已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外贸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接近20%,拉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约2个百分点,涉外税收对全省税收的贡献率超过20%,进出口总额基本实现了五年翻两番,是全国第十一个进出口超百亿美元的省份,确立了中西部地区外贸第一大省地位。[2]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黑龙江省存在严重的文化贸易逆差,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出口数量悬殊,进口服务贸易尤其是国外知名文化品牌输入黑龙江省后可以获得高额的回报,而黑龙江省输出的文化产品或服务贸易则获利低微甚至无利可获。黑龙江省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论数量和质量,不论文化品种和文化结构,都还不能满足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需要。
        
        文化企业处于自发地开发国外文化市场以求生存的状态,缺乏大型成熟的文化企业,缺乏符合国际审美习惯、易于输出的民族原创作品,缺乏艺术成就高、有特色、有市场、影响较大的原创性地方文化品牌,缺乏称得上经典、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能够“走出去”的强势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不强,输出项目多为传统、单一的劳动密集型项目,如杂技、木艺等项目,缺乏文化创新成果与完整的服务产业链,无法大规模打入国际市场,整体上水平低,起点低,基础差,缺口大,规模偏小,贸易结构不合理,贸易范围覆盖率差,创汇能力较低,远未达到规模经济的指数要求。文化结构和市场反应的敏感度不够,运用现代技术形成新的文化创造力的能力不强,文化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文化产业“走出去”工程的规模和质量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偏低,对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的升级换代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的拉动、支撑作用还难以显现出来,无法适应国际文化市场竞争的需求。作为《冰上北极光》的同类产品,俄罗斯的冰上杂技晚会在国际市场上一场演出的价格是5000美元,相当于3万多人民币;而《冰上北极光》一场演出的价格只有1.5万元人民币,不足人家的1/2,仍未走出“物美价廉”的窠臼,依靠“薄利多销”赚取利润。究其原因,主要是投入不足,节目包装和品牌培育不力,导致节目质量难以达到国际水准。   
        
        黑龙江省文化娱乐业、美术制品业及高新科技文化产业出口缺少可供出口的项目或产品。杂技等部分文化项目虽已进入欧美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但是还难以进入其主流文化市场,国际文化市场份额也十分有限。一些知识、技术含量较高的强势文化产品如动漫画、游戏、网络服务、文化创意和高新科技文化产业等处于幼稚产业地位,甚至处于空白的发展状态。
        
        黑龙江省出版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仍然属于“内向型”产业,面临着严重的国内外文化市场的威胁。垄断行业的市场定位、国内经济政策的扶持、严重依赖版权输出途径、满足于国内文化市场的庞大,以及对新技术革命对传统出版产业的改造更新的应对意识不强,从而导致“走出去”的动力和能力严重不足。品牌图书和品牌出版商寥寥无几,创新、直观、易懂的文化表达形式不够,满足国外大众文化需求的图书出版的质量和数量不适应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还没有完全建立版权市场的规范经营秩序,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与国外出版商和发行商的合作大多是个别品种、小批量进货销售,缺乏整体的技术、资本的一体化经营,产业集中度较低,产业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根据2003年的统计,黑龙江省卫视收视表现在本地较好,在全国则一般。根据全国卫视栏目集中度纵向指数汇总情况,以100为平均集中度纵向指数参照系,黑龙江省卫视在新闻报道、新闻调查评论、法制、谈话访谈等节目的指数分别为123、144、113、169,而综合文艺、娱乐、青少年儿童、科教自然文化、体育、戏曲、老年人、生活服务、经济金融证券等节目的指数分别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按照综合实力排序,黑龙江省是弱势频道,这个情况与黑龙江省经济相对落后密切相关,近期不可能有根本改观。[3]  
        
        (四)文化中介组织培养和服务还难以适应国际文化市场的发展  
        
        黑龙江省文化中介组织机构尚未健全,缺乏国际文化市场营销运作经验,贸易渠道不够通畅,全面的营销体系不适应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需要。文化企业很难获得境外中介的项目推广、营销操作,往往是参与国际商业演出多靠自行操作或个人联络。美术制品市场上的经纪机构如画廊、拍卖行等,或因不具备对外经营资质,或因规模小、资金匮乏,很难有大的作为。
        
        (五)文化人才的科学合理培养和使用机制远未形成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局面
        
        黑龙江省文化管理体制和机制缺乏鼓励、支持文化从业人员到国际市场上竞争的社会机制,缺乏科学培育和使用人才的机制,缺乏扶植原创、鼓励竞争的机制,缺乏通过媒体进行有效宣传的机制以及完善的文化市场运作机制。文化经济类人才相对匮乏,缺乏既懂文化又懂经营、熟悉国内外市场及国际服务贸易规则、能够敏锐洞察市场走向、及时把握商机的外向型、复合型文化经营人才,文化产业管理经营水平普遍偏低。

        (六)缺乏激励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法规和政策  
        
        黑龙江省文化立法相对滞后,缺少鼓励、支持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法规以及宏观和微观政策。现行的文化产业政策与国际文化产业规则接轨力度不够,诸多领域的文化政策尚未放开;文化产业“走出去”工程的自由度较低,许多文化生产和服务单位没有对外贸易自主权;对外演出审批和外汇审批制度严格,手续繁琐且周期较长,不利于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缺乏必要的文化经济优惠政策,如对民营企业投资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税收优惠,对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单位的外汇优惠、版税优惠、收益分配优惠等;有关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保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尚未配套。
        
        
三、对黑龙江省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若干思路和意见


        胡锦涛指出:“面对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大潮,面对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文化发展的要求,面对社会文化生活多样活跃的态势,如何找准我国文化发展的方位,创造民族文化的新辉煌,增强我国文化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家软实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当今时代,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谁占据了文化发展的制高点,谁就能够更好地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文化产业“走出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地保障我国文化安全、享受WTO权利的必然要求,是中华优秀文化占有世界文化一席之地的必然要求。面对入世后西方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文化出口的紧迫形势,面对我国发达省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咄咄逼人的态势,加快实施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在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迅速扩大在国际文化市场上的份额,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已经成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题中应有之意。本文初步调研黑龙江省在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现状基础上,就今后文化产业“走出去”发展壮大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和建议。  
        
        第一,更新观念,加快制定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规划
        
        黑龙江省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快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步伐,科学合理地制定并切实有效地推进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规划。
        
        首先,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靠技术进步,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着眼于我国综合国力和黑龙江省的综合竞争力的迅速提升,着眼于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升级换代,用世界眼光发展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作为区域发展的战略重点,克服以往无视文化经济价值的意识,克服过去片面强调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而忽略了其商品属性的思维惯性,强化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主动融入世界文化市场参与竞争。
        
        其次,加快制定文化产业“走出去”发展战略。文化产业  “走出去”战略是基于对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态势和国家文化安全的考虑,利用国家法律、政策和其他社会资源,直接或间接地鼓励和推动国内文化企业“走出去”,是国家文化发展的宏观战略性安排,是经济文化宏观管理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其规划重点是提高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国家战略能力,即战略文化、战略思维和战略管理的有机统一。
        
        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应科学确定发展定位,制订战略总体布局与工作重点、明确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搞好整体布局和区域功能定位,制定长期和短期发展目标、规划以及有效的实施规划的计划和鼓励措施,确定阶段性目标要求和对策,尤其是应当作好重要领域和重点设施项目的规划论证工作,指导文化产业有目标、分步骤向前推进,抢占文化产业发展制高点。
        
        再次,科学合理地选择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路径和模式
        
        文化产业“走出去”的根本目的是利用国外文化企业已有的市场网络、发达的技术和大量的资金,并把国外先进的生产要素与国内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结合起来,作大作强自己的文化企业,占有一定的国际文化市场份额,向全世界推介中国优秀文化。其前提是创作和研发出大批既代表我国民族文化、又为国际文化市场所欢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产品;促进现代技术与文化创意结合,以技术含量高、文化质量高和服务质量高的产品在国际文化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建立健全一套与WTO规则接轨的、旨在促进对外文化贸易的法律政策体系,以文化体制改革文化机制创新来积累文化竞争优势。文化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选择路径大多是先易后难,先是“渐进式”扩张模式,后是“跨越式”扩张模式。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选择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输出;其次是选择境外文化融资、对外文化合作;最后是选择文化品牌许可经营,境外投资开办文化企业,进行文化资本输出。科学推进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应从文化内容出发,从文化产业重在建设着手,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充分发挥在演艺、美术、娱乐、经纪、高科技等方面的资源与特色,利用丰富国际文化市场,利用发达国家文化营销网络、品牌、技术和资金,承接国外大型文化项目,力争在3-5年内,使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有较大幅度增长,在全国打造成新兴文化产业制高点。
        
        第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机制创新
        
        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成功与否,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机制创新的深度和广度。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瓶颈部门和弱质产业,要作大作强,必须加大改革力度,用改革创新来推进发展。
        
        在逐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的条件下,建议成立黑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委员会,作为政府统筹文化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决策机构,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着眼于世界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和趋势,统筹协调文化等行政部门和经济杠杆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经济杠杆部门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黑龙江省产业规划科学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作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筹文化产业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关系,统筹文化产业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统筹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协调。科学合理地调控和监管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建立健全完善的文化统计分析制度,建立政治、经济和文化风险预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帮助文化企业规避风险。  
        
        文化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是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关键所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和跨部门的资源整合,打破地域、行业、行政区划和所有制的界限,统一人力、统一财力、统一品牌,防止政策上的相互抵触,工作机制上相互掣肘,形成合力,一致对外;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着眼增量,带动存量,统筹规划,建立起面向国际市场的产业群体,实现集约经营,作大作强文化产业。
        
        重塑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主体。实行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成为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主体。本着盘活存量、优生增量的办法,改革创新国有文艺团体,实行投资主体股份制,市场运营项目制,演出活动代理制,创作人员委约制,主要演员签约制,演职人员聘用制,激活文艺团体,解放文化生产力。用现代企业制度打造文化企业,积极培植文化企业集团;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打造文化品牌,培植文化精品项目,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对于短时间内条件尚不成熟、无法在市场中独立生存发展的文化单位,应当继续投入资金,扶持其成长壮大,为其参与改革创造综合条件。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文化单位,要以产权制度为基础、以公司制为载体、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文化企业主体,使之焕发活力,壮大实力,作大作强。进一步放宽文化市场准入,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谁担风险的原则,广开渠道,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体系明确非公有资本可进入的具体领域和项目,通过增量投资或参股改造,拓宽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的渠道。
        
        第三,发展市场主体,培植文化品牌,实现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跨越式发展  
        
        壮大文化企业的规模与实力,培植易于输出的文化品牌,是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物质基础。通过整合资源,实行对内、对外扩张,将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实力雄厚、有强大竞争力的大型文化集团企业。充分挖掘植根于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和黑龙江省地方特色文化所提供的丰富资源,充分挖掘世界文化范围优秀题材,制作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原创,生产出娱乐性与艺术感染力强,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西方观众心理和欣赏习惯的一部或几部音乐、舞蹈、戏剧和影视产品,培植出国际性的文化品牌。学习、借鉴他国媒体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主动与境外媒体合作,制作多种语言的宣传节目,通过境外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向世界广泛传播中华文化。
        
        大力支持哈尔滨平房动漫画产业园区发展,通过与中、日、韩等国家合作、整合资源、建立行业协会、企业间合并、完善产业结构、吸引本地和国内外企业入驻,吸引其他行业的企业进入等措施,提供配套服务设施,形成一定的发展规模,逐步将其打造成从事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文化产业集群园区。园区应充分利用我国悠久的民族传统文化优势,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宜于各个国家和民族普遍接受的选材新颖、观赏性和娱乐性强的动画产品,优先发展高科技电影、动漫、网络软件和游戏等最具发展潜力和扩展空间的强势文化产品,在产品创意、市场营销和衍生品开发等方面取得突破,以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提高出口创汇能力。
        
        大力支持省杂技团等初具规模的文化企业发展,整合全省杂技资源,借助俄罗斯等国家的人才优势,实行集约经营,将其打造成跨所有制、跨地区、跨国界,集生产、经营、贸易为一体的大型集团化文化企业。培植影响全国、辐射世界、技术含量较高、出口产值可观的品牌文化产品和贸易项目,突破杂技出口的廉价产品的束缚,使其体现具有“中国精神”的民族风格和特色,文化品位高、观赏性强,适应现代文明和审美情趣的综合艺术,建立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杂技产业链接和资产衔接,大幅度提高国际商业演出收益。
        
        大力支持黑龙江出版总社转企改制,将其打造成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国有股份制企业集团,赋予其外贸自营权,扩大其出版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其以独资、合资或合作方式在境外兴办、合办出版发行企业。要已资产为纽带,整合黑龙江省出版资源,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参股、联合、收购、兼并、重组,推动出版资本集中,将其培育成市场前景好、综合能力强、社会效益高的大型出版发行企业集团。发挥印刷技术和价格的比较优势,使其成为东北亚印刷加工的重要基地。充分利用国家大力支持汉语国际推广计划、在世界各地建立孔子学院等机遇,制定整体推进的配套措施,借势实施出版产业“走出去”。
        
        开发具有高科技含量和高增加值的诸如环球影院之类的文化娱乐设施及其产品,提高吸引外国人来黑龙江省消费和接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开发和规范美术制品出口市场,鼓励文化娱乐业走出国门,首先打入亚太地区和华语世界,以此为突破口走向世界,发挥整体规模效应,壮大文化产业实力,拓展市场空间,扭转贸易逆差,增强出口创汇能力。
        
        第四,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
        
        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需要完善的法规和政策加以规范引导。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文化产业“走出去”,促进文化国际服务贸易的专门立法。制订《黑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法》等地方性法规是当务之急。在WTO体制框架下,在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前提下,制定鼓励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投资优惠、税收优惠、基金扶持等经济政策;规范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市场准入、贸易审批、统计报表、海关出入境、违规处罚等管理体系;推出反垄断、例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保障和医疗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透明度,保证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导向作用,给予文化产业以必要的扶持和保护,实施鼓励货物商品出口的补贴政策,抵御西方强势文化的大肆侵袭,引导文化贸易的良性发展。从政策上保证各类文化企业的“国民待遇”,放宽市场准入与涉外经营条件,改革审批制度,鼓励企业积极从事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活动,形成良好的有利于出口的政策氛围。实行经济优惠政策,在财政税收和融资政策方面予以扶持,对省杂技团等表演艺术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并减免出口税,以利其在国际商业演出市场上实现有效创汇;对哈尔滨平房动漫画基地等创新型、外向型高科技文化项目实行低息或贴息贷款,在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2免3减半的基础上,再适当放宽减免期;对各类文化企业及其国际服务贸易出口创汇提供出口换汇补差,以间接经济手段进行鼓励、规范和管理。外汇管理、海关应简化文化产品出口的通关手续,给予便利。以政府资金为基础,吸纳社会赞助,设立鼓励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发展基金等专项基金,用于对重点文化产业及其产品和项目以及弱势门类的扶持、补贴,以期实现文化产业的长效发展。
        
        第五,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文化产业专门人才的培养与发展规划,全方位提高文化艺术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与水平,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群体,为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提供智力保证。加大文化产业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及专业院校的作用,设置文化艺术产品和国际服务贸易的营销和管理专业和课程,如“国际演出经营管理”、“艺术品市场国际营销”等。采取多种社会教育和培养模式,加快人才的定向培养,选拔第一线有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管理者、经营者继续深造,并到国外参加学习、培训,经受实战演练。制定优惠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海内外一流的文化经营和管理人才,尤其是发挥海外留学人员和海归派高级人才的作用,以优化黑龙江省文化人才结构。  
        
        第六,大力发展涉外文化中介机构,完善市场运作机制  
        
        涉外文化中介机构是实施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必不可少的环节,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创汇能力。采取积极鼓励政策,大力发展、扶持各类文化中介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市场运作机制。进一步放宽政策,适当开放本土市场,允许国外各类文化中介机构以“中外合作”方式进入本土市场,以便尽快培养出具有广泛国际营销渠道和推销能力的本土文化经纪队伍。鼓励黑龙江省文化企业直接到境外投资组建营销机构或成立中外合资文化中介公司,在境外直接从事文化国际服务贸易活动。
        
        建立全球服务营销网络是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的必要条件之一。采取有效的经营策略与运作方式,建立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推动文化企业及其产品走出国门。建立文化信息服务系统及其网站,加大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的宣传力度,及时向世界各国提供各类文化产品的制作和出售信息;有偿宣传、包装和推销各类文化产品与服务项目;介绍有关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信息,提供信息服务。积极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国门,通过投资、并购、参股、合资等多种方式,到境外设立分公司、商务代表处、独家代理和代理经销商等,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情况选择有针对性的营销布局和营销方式。重视到境外参加大型会展、贸易洽谈会等,借用此类平台直接推销产品,拓展出口渠道。实行文化与经贸联合,发挥已有对外商贸网络的作用,携手开辟文化国际服务贸易出口市场;还可与境外经营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外方已有的服务网络,扩大黑龙江省文化产品的出口销售与服务渠道。  
        
        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国外驻华使领馆及其文化官员建立和保持经常、友好的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以便更多地掌握文化信息,填补文化市场空白,扩大文化市场份额。黑龙江省已与全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关系,借助于友好城市交流和政府间的文化交流活动,如互办文化年、互办艺术节等机遇,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拓展“走出去”渠道,为今后直接开展文化国际服务贸易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熊忠辉.中国省级卫视发展战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02-103  
        [2]曲静.全省进出口总额五年翻两番[N].黑龙江日报,2007-3-20(1)  
        [3]熊忠辉.中国省级卫视发展战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70-71
        
        [攻关项目]黑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软科学  (2005R0025-00)子课题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崔跃武(1960-),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黑龙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体育处处长,从事文化法制和文化产业研究。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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