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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预测 使国家预算更准确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冯键

来源:   浏览字号: 2006年07月20日 00:00
        我国每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家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中遵循“以收定支”的原则,即根据收入的多少来确定支出的总量,因此,收入预算在预算过程中具有基础地位。在收入预算中税收收入占主体。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中,各项税收收入占91%;在中央财政收入中,各项税收收入占93%。可以说,搞好税收收入预测工作,把握财政收入的规模,对提高预算的准确性,掌管好国家的“钱袋子”,具有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在制定收入预算时,有关部门为了使预算执行更加稳妥,指标往往定得较低,留有余地。这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按现行法律规定,超收可以超支,保持总量平衡即可。而一旦出现短收,或者增加赤字,或者减少支出,往往要调整预算,须经法律程序报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样的超收收入使用制度实际上鼓励故意压低预算收入。二是确定预算收入通常依据国家计划,而国家计划指标反映的是宏观调控目标,与收入预算的准确性要求可能不一致。近几年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GDP实际结果往往比年初计划高,每年税收收入都大幅度增加,每年预算超收收入也相应较多。2005年,中央财政实际比预算超收1637亿元。三是尽管收入计划已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但按传统思维,超额完成计划总比没完成计划强。在一些地方,收入计划完成得好坏,还与部门利益有关。
        对此,每年人代会审批预算和常委会审批决算时,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提出许多意见。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准确性和加强对超收收入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
        预算工委成立后,为加强对收入预算的监督,从2001年开始进行税收预测工作。由于预算工委自身力量有限,便采取积极借助外部智力的方式,先后与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上海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合作,开展税收预测工作。在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几年收集整理了有关数据,选择主要税种,利用月度和年度数据,实行总量与分量预测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运用回归、时间序列、神经网络等模型,每年年初在财经委员会初审预算时,向委员们提供对全国税收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预测的数字,得到财经委委员的好评和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
        从总体上看,预算工委预测数比财政部门的预算数更接近实际执行数。为什么我们的预测数要准确一些?这主要是因为,作为常委会的工作机构,预算工委主要为代表大会、常委会和财经委审查预算决算提供服务,本身没有部门利益,不去过多考虑做高或做低收入预算的得失,只是尽量提高预测的科学性,用数字来为我们的审查工作做支撑。在我们的推动下,有关税收征管部门开始重视税收预测工作,加强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力求使工作更加规范,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吴邦国委员长近两年多次明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央财政预算监督的重点,就是财政收支平衡情况、保证重点支出情况、转移支付情况、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等。我们理解,从宏观上准确把握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减少和控制超收收入,促进有关部门工作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效率更加提高,应当是今后财政监督工作努力的方向。做好税收收入预测工作,就是朝这方面努力的尝试。
        从2007年开始,我国将实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在新的收入分类科目中,收入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六大类。相应的,税收收入在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可能会降低。但是,加强对税收预测的工作仍然十分重要。预算工委在认真总结几年来税收预测工作经验的同时,也在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准备更多利用国内有关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关注和运用他们的研究成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把税收预测工作做好,使预算监督工作更有实效。
        来源:中国人大  2006年第12期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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