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与修复的正义
---日本著名刑法学家西原春夫先生访问山东大学纪行
于改之
和谐,是中国政府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重大命题;而儒学,即儒家思想,则是中国古代的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所提出的关于社会生活的一系列言行规范。和谐与儒家思想有何关系?二者与修复的正义又有何种关系?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对此问题作出一定的思考,相信没有人会感到奇怪;然而,当一个外国学者以自己特有的思维方式对此作出系统的诠释时,却不能不让我们感到惊奇。这位学者就是日本著名刑法学家、日本早稻田大学原校长西原春夫先生。
日前,西原先生应山东大学校长以及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教授的邀请,对山东大学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学术访问。在访问期间,通过学术演讲与座谈,西原先生向山东大学的师生系统阐述了其关于和谐、儒学与修复的正义的思想,从而不仅让我们充分领略了法学大师的学术风采,同时也让我们深深感佩于教授高洁的品性、博大的心胸及少年以来久有的中国情怀与孔子情结。
和谐方针同时也具有国际性意义
此次山东大学之行,西原先生被聘任为名誉教授。作为山东大学的老师,西原先生即开始了“运用修复性司法的思想,来实现国际纠纷的和解”的演讲。在该演讲以及其后与法学院师生的座谈中,西原先生系统阐述了其关于“和谐、儒学与修复的正义”的思想。
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的发展思路,西原教授认为,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着眼点虽主要在于国内,但是,“指向国内所构建的基本方针同时也具有国际意义”。而且,“由于中国与日本和韩国等周边各国,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所有领域具有深厚的关系,而且在世界观上也有很多共同点,因此,中国的这一方针对周边各国而言更应该特别受到欢迎。”不过,在运用这一方针时,双方必须“互相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反省自己应有的姿态”,如此,才能实现和谐;如果行为各方仅仅主张自己的立场而不考虑对方,是绝对不可能产生和谐的。因此,法律家必须特别重视的是:分析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并采取与这种关系相对应的措施。
那么这种“相对应的措施”是什么呢?西原先生通过历述二战结束后世界上武力纠纷的实际状态以及国际社会的反应后认为,“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在刑法学领域中最近受到瞩目的修复性司法的思想”,并认为“该思想对国际性武力纠纷的和解与调停是非常值得参考的”,即在对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关系进行明确的法律评价之后,从修复损害、恢复和平这一旨趣出发,采取处罚责任人员、公开道歉和赔偿损害等措施,从而愈合被害人的创伤,恢复法的和平。
以修复性司法为视角,西原先生对当前中日关系的修复提出了自己的思路。他说,虽然发生在中日之间的战争已经过去60多年,但中日两国关于“过去”的葛藤并没有消除。作为加害方,日本军国主义曾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邻国造成巨大伤害,因此,要构建亚洲和平,日本首先必须完成对尚未圆满了结的“过去的克服”,以期从东北亚各国人民那里重新获得信赖,“为此,作为同样的日本人,就要尽可能地知道先辈的日本人给近邻各国的国民造成的有形或无形的损害之事实,并且必须总是为此而痛心。只有向对方表达了这种态度时,才能获得对方的宽宥”。其次,各国还必须采取可行的和平举措,如,在近于政府的地方考虑“仲裁外交”,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有效地运用年轻人的活动作为构建和平的手段,等等。
儒家思想几乎影响了整个世界
作为日本著名的刑法学家以及早稻田大学的校长,其法学著作折射出的西原先生是一个知识体系丰富、逻辑结构严谨的学者形象,虽然此前我早已知道先生是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的顾问。然而,来孔子故乡访问的西原先生,却让我看到了其法学大儒的一面,那种仁爱、礼义、智慧、诚信、宽容、踏实的言行规范,深切地让我感受到教授所受儒学影响之深。
2004年4月,西原先生曾为孔子研究院题词“尊师重道”,该题词自然表达了先生对孔子的尊崇。此番来到曲阜,先生的感受愈发强烈而深刻,“泰山、曲阜是我少年时的梦想,此行终于能够实现多年的夙愿了!”先生如是说。“三孔”的第一站是孔庙,进入孔庙,首先经过的是“金声玉振”坊,未等导游介绍,先生却兀自谈起来:“‘金声玉振’是孟子对孔子学说的评价。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也者,终条理也。因此,‘金声玉振’就象征着孔子思想集古圣先贤之大成。”听着先生的介绍,我不仅再次惊叹于他对中国古典文学的熟捻与造诣。经询问才知,先生小学时即开始诵读中国的“四书五经”,并能够背诵其中的很多片断,如《论语》中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以及“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等等。及至到了杏檀---孔子讲学处,先生的目光瞬时变得明亮而兴奋起来……三十而立时,孔子开始授徒讲学,相传“有弟子三千,贤弟子七十二”,颜路、曾点、子路、伯牛、子贡、颜渊等都是孔子较早的一批弟子。孔子创设的私学,打破了“学在官府”的传统,开创了中国平民教育的先河---凝望着矗立在面前的孔子塑像,西原先生一副严肃而崇敬的表情。作为毕生致力于大学教育的刑法学家,不知西原先生此时作何感想?但我认为,回想自己对日本以及中国的法学发展以及人才培养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西原先生的内心应该可以欣慰了!
“三孔”的最后一站是孔林,即孔子及其子孙的墓葬处。面对着两千多年的孔子墓以及旁边的子贡庐墓处,西原先生仍然是严肃而沉默,并且一遍遍地在孔子的墓碑前徘徊。同行的本乡先生说,孔子是历代老师的典范,而子贡则是历代学生的楷模。不知西原先生此时又做何感想?感受着孔林似乎凝固的空气,思绪好像回到了两千年前,也许,先生内心也在与他幼时即仰慕不已的思想家悄悄地进行交流吧?
从孔林出来,导游提议带我们去看看“鲁国故城遗址”。从孔林往东,经过一大片碧绿的麦田,白云深处即是鲁国故城遗址。走在田间的小路上,脚下不时裸出被秦风汉雨所沐浴的瓦当残片,夕阳的余晖洒落我们的肩头,田里是荷锄劳作的人们……一幅天人合一的画面!看到这种景色,先生忍不住拿出相机,把这和谐的一幕定格下来。
似乎是晚上7点左右,我们才回到下榻的阙里宾舍。一天的游览,我等已疲累不堪。然而,回望先生,却未露任何疲惫之色,而是端坐桌前,与我们缓缓讲述起儒家思想来。西原先生说,儒家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理论不仅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史,同时也继续影响着我们的现代生活,因此,我们要剔除其糟柏,发扬其精华。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为《中庸》里所说的“致中和,天地位高,万物育焉。”即人际和谐,万物和谐,天人和谐。中国政府目前所倡导的“和谐”的发展观,实际上也是一种“和而不同”的文化观,这种文化观体现了孔子“和”的思想的精髓,继承和发扬了孔子“和”的思想,从而表明中国对内是和谐发展、对外是和平发展。“现代社会纷争频繁,而儒家思想中‘礼’的观念不啻为当今已经有些‘失礼’的世界的‘一剂良药’。”
对于上述思考,西原先生在登临泰山时又有了更进一步的感触。泰山以众多的历代碑刻而闻名,面对摩崖石刻中的“和泰九州”字样,西原先生陷入了沉思。从泰山回来后,先生在肖金明常务副院长为他举行的欢送晚宴上说,“九州”在古汉语中指的是整个中国,“和泰九州”就意味着整个中国的安泰平和,而现在,如果在“州”的前面加上“水”,则“九州”就成为了“九洲”,意指整个世界。所以,“和泰九洲”也意味着整个世界的和谐与安宁。
法律与道德具有不同的规范意义
也许是曲阜之行孔子思想的再次浸染,西原先生返回山大后即为山东大学刑法专业的师与生做了《法与道德的关系》的学术报告。关于“法与道德的关系”,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Jhering)曾将其称之为法理学的好望角(theCapeHornofjurisprudence),那些想要征服这一“危险地带”的法学家们所面临的,有时是一种船毁人亡的可能。而西原先生认为,法与道德都在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但两者的规范意义却是不同的。法律是事后处理利益纠纷的标准,而道德是事前教育人们应该如何生活的工具。在充分强调法治的今天,法律一元主义似乎成为大多数国家的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以宪法为顶点建立的法秩序之外,还有道德秩序。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渊源,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法律的施行,同时,法律也有可能衍生新的社会道德,从而成为道德的渊源。所以,法律与道德既密切联系,又存在根本性的不同,法治国家应坚持法律与道德的二元主义,努力建构一个法制与道德相和谐的体系。因此,中国在建设和谐社会时,一方面要重视解决冲突的法律,另一方面也要建设指导人们生活的道德。并且,无论是法治,还是道德,作为一个具有儒学传统的东方国家,中国在构建和谐社会时应对儒家思想的特殊作用给予足够的重视。
西原先生对山东大学的访问已经结束了,但是,先生关于和谐、儒学、修复的正义的思辩,却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思索越深,心中也愈加通透:西原先生本身不就是一个自然而和谐的个体吗?他对历史的批判与对人类和平的关注,他儒雅的行为与渊博的学识,他对人的亲切与对学问的严肃……其“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的孔子之道,何尝不是他所推崇的“和谐”与“儒学”的楷模呢?
(作者系山东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来源:法制日报 2006年7月27日
日前,西原先生应山东大学校长以及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教授的邀请,对山东大学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学术访问。在访问期间,通过学术演讲与座谈,西原先生向山东大学的师生系统阐述了其关于和谐、儒学与修复的正义的思想,从而不仅让我们充分领略了法学大师的学术风采,同时也让我们深深感佩于教授高洁的品性、博大的心胸及少年以来久有的中国情怀与孔子情结。
和谐方针同时也具有国际性意义
此次山东大学之行,西原先生被聘任为名誉教授。作为山东大学的老师,西原先生即开始了“运用修复性司法的思想,来实现国际纠纷的和解”的演讲。在该演讲以及其后与法学院师生的座谈中,西原先生系统阐述了其关于“和谐、儒学与修复的正义”的思想。
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的发展思路,西原教授认为,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着眼点虽主要在于国内,但是,“指向国内所构建的基本方针同时也具有国际意义”。而且,“由于中国与日本和韩国等周边各国,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所有领域具有深厚的关系,而且在世界观上也有很多共同点,因此,中国的这一方针对周边各国而言更应该特别受到欢迎。”不过,在运用这一方针时,双方必须“互相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反省自己应有的姿态”,如此,才能实现和谐;如果行为各方仅仅主张自己的立场而不考虑对方,是绝对不可能产生和谐的。因此,法律家必须特别重视的是:分析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并采取与这种关系相对应的措施。
那么这种“相对应的措施”是什么呢?西原先生通过历述二战结束后世界上武力纠纷的实际状态以及国际社会的反应后认为,“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在刑法学领域中最近受到瞩目的修复性司法的思想”,并认为“该思想对国际性武力纠纷的和解与调停是非常值得参考的”,即在对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关系进行明确的法律评价之后,从修复损害、恢复和平这一旨趣出发,采取处罚责任人员、公开道歉和赔偿损害等措施,从而愈合被害人的创伤,恢复法的和平。
以修复性司法为视角,西原先生对当前中日关系的修复提出了自己的思路。他说,虽然发生在中日之间的战争已经过去60多年,但中日两国关于“过去”的葛藤并没有消除。作为加害方,日本军国主义曾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邻国造成巨大伤害,因此,要构建亚洲和平,日本首先必须完成对尚未圆满了结的“过去的克服”,以期从东北亚各国人民那里重新获得信赖,“为此,作为同样的日本人,就要尽可能地知道先辈的日本人给近邻各国的国民造成的有形或无形的损害之事实,并且必须总是为此而痛心。只有向对方表达了这种态度时,才能获得对方的宽宥”。其次,各国还必须采取可行的和平举措,如,在近于政府的地方考虑“仲裁外交”,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有效地运用年轻人的活动作为构建和平的手段,等等。
儒家思想几乎影响了整个世界
作为日本著名的刑法学家以及早稻田大学的校长,其法学著作折射出的西原先生是一个知识体系丰富、逻辑结构严谨的学者形象,虽然此前我早已知道先生是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的顾问。然而,来孔子故乡访问的西原先生,却让我看到了其法学大儒的一面,那种仁爱、礼义、智慧、诚信、宽容、踏实的言行规范,深切地让我感受到教授所受儒学影响之深。
2004年4月,西原先生曾为孔子研究院题词“尊师重道”,该题词自然表达了先生对孔子的尊崇。此番来到曲阜,先生的感受愈发强烈而深刻,“泰山、曲阜是我少年时的梦想,此行终于能够实现多年的夙愿了!”先生如是说。“三孔”的第一站是孔庙,进入孔庙,首先经过的是“金声玉振”坊,未等导游介绍,先生却兀自谈起来:“‘金声玉振’是孟子对孔子学说的评价。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也者,终条理也。因此,‘金声玉振’就象征着孔子思想集古圣先贤之大成。”听着先生的介绍,我不仅再次惊叹于他对中国古典文学的熟捻与造诣。经询问才知,先生小学时即开始诵读中国的“四书五经”,并能够背诵其中的很多片断,如《论语》中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以及“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等等。及至到了杏檀---孔子讲学处,先生的目光瞬时变得明亮而兴奋起来……三十而立时,孔子开始授徒讲学,相传“有弟子三千,贤弟子七十二”,颜路、曾点、子路、伯牛、子贡、颜渊等都是孔子较早的一批弟子。孔子创设的私学,打破了“学在官府”的传统,开创了中国平民教育的先河---凝望着矗立在面前的孔子塑像,西原先生一副严肃而崇敬的表情。作为毕生致力于大学教育的刑法学家,不知西原先生此时作何感想?但我认为,回想自己对日本以及中国的法学发展以及人才培养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西原先生的内心应该可以欣慰了!
“三孔”的最后一站是孔林,即孔子及其子孙的墓葬处。面对着两千多年的孔子墓以及旁边的子贡庐墓处,西原先生仍然是严肃而沉默,并且一遍遍地在孔子的墓碑前徘徊。同行的本乡先生说,孔子是历代老师的典范,而子贡则是历代学生的楷模。不知西原先生此时又做何感想?感受着孔林似乎凝固的空气,思绪好像回到了两千年前,也许,先生内心也在与他幼时即仰慕不已的思想家悄悄地进行交流吧?
从孔林出来,导游提议带我们去看看“鲁国故城遗址”。从孔林往东,经过一大片碧绿的麦田,白云深处即是鲁国故城遗址。走在田间的小路上,脚下不时裸出被秦风汉雨所沐浴的瓦当残片,夕阳的余晖洒落我们的肩头,田里是荷锄劳作的人们……一幅天人合一的画面!看到这种景色,先生忍不住拿出相机,把这和谐的一幕定格下来。
似乎是晚上7点左右,我们才回到下榻的阙里宾舍。一天的游览,我等已疲累不堪。然而,回望先生,却未露任何疲惫之色,而是端坐桌前,与我们缓缓讲述起儒家思想来。西原先生说,儒家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理论不仅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史,同时也继续影响着我们的现代生活,因此,我们要剔除其糟柏,发扬其精华。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为《中庸》里所说的“致中和,天地位高,万物育焉。”即人际和谐,万物和谐,天人和谐。中国政府目前所倡导的“和谐”的发展观,实际上也是一种“和而不同”的文化观,这种文化观体现了孔子“和”的思想的精髓,继承和发扬了孔子“和”的思想,从而表明中国对内是和谐发展、对外是和平发展。“现代社会纷争频繁,而儒家思想中‘礼’的观念不啻为当今已经有些‘失礼’的世界的‘一剂良药’。”
对于上述思考,西原先生在登临泰山时又有了更进一步的感触。泰山以众多的历代碑刻而闻名,面对摩崖石刻中的“和泰九州”字样,西原先生陷入了沉思。从泰山回来后,先生在肖金明常务副院长为他举行的欢送晚宴上说,“九州”在古汉语中指的是整个中国,“和泰九州”就意味着整个中国的安泰平和,而现在,如果在“州”的前面加上“水”,则“九州”就成为了“九洲”,意指整个世界。所以,“和泰九洲”也意味着整个世界的和谐与安宁。
法律与道德具有不同的规范意义
也许是曲阜之行孔子思想的再次浸染,西原先生返回山大后即为山东大学刑法专业的师与生做了《法与道德的关系》的学术报告。关于“法与道德的关系”,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Jhering)曾将其称之为法理学的好望角(theCapeHornofjurisprudence),那些想要征服这一“危险地带”的法学家们所面临的,有时是一种船毁人亡的可能。而西原先生认为,法与道德都在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但两者的规范意义却是不同的。法律是事后处理利益纠纷的标准,而道德是事前教育人们应该如何生活的工具。在充分强调法治的今天,法律一元主义似乎成为大多数国家的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以宪法为顶点建立的法秩序之外,还有道德秩序。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渊源,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法律的施行,同时,法律也有可能衍生新的社会道德,从而成为道德的渊源。所以,法律与道德既密切联系,又存在根本性的不同,法治国家应坚持法律与道德的二元主义,努力建构一个法制与道德相和谐的体系。因此,中国在建设和谐社会时,一方面要重视解决冲突的法律,另一方面也要建设指导人们生活的道德。并且,无论是法治,还是道德,作为一个具有儒学传统的东方国家,中国在构建和谐社会时应对儒家思想的特殊作用给予足够的重视。
西原先生对山东大学的访问已经结束了,但是,先生关于和谐、儒学、修复的正义的思辩,却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思索越深,心中也愈加通透:西原先生本身不就是一个自然而和谐的个体吗?他对历史的批判与对人类和平的关注,他儒雅的行为与渊博的学识,他对人的亲切与对学问的严肃……其“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的孔子之道,何尝不是他所推崇的“和谐”与“儒学”的楷模呢?
(作者系山东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来源:法制日报 2006年7月27日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