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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律师事业全面发展

——写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之际

人民日报评论员

来源:   浏览字号: 2006年07月07日 00:00
  20年前的7月7日,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了。这标志着我国从此有了一个全国性的律师自律组织。
  2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我国律师队伍逐步发展壮大。全国律师从最初恢复重建的290多名发展到今天的近12万名。尽管12万这个数字,在我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仍然较低,但律师队伍规模的增长与社会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有效需求的增长大体接近。
  我国律师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不仅体现在自身的快速发展,更体现在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20年来,在党的理论路线政策方针指引下,全国律师协会带领广大律师积极发挥诉讼功能,为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民主权利发挥作用;积极支持经济体制改革,广泛参与民事和经济交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关心立法,参政议政,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拓展涉外业务,逐步扩大国际交往,积极参与对外开放;积极踊跃开展法律援助,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20年的成就充分证明,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律师这支专业的法律队伍;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律师事业大有可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全面形成,将进一步强化律师的社会使命;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将进一步拓展律师的活动空间;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律意识,将进一步加大对律师的社会需求。所有这些,既为我国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对我国律师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国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重要组织,有责任,也有义务引导广大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履行好“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光荣使命。
  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这是党中央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的重要任务,也为我国律师事业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律师行业建设,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之一。律师行业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贯彻于律师执业过程中,真正使律师队伍成为一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人民日报》  2006年7月6日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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