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立法更为重要的是什么
湖南省澧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永红
据2006年2月27日《瞭望新闻周刊》报道: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现行有效法律210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5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6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项条例。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看到这则消息,笔者在为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而感到欢欣和鼓舞之时,想到了现在社会上还存在的种种不法现象,便引发了一些思考:我们的社会要成为完全意义上的法治社会,我们国家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除了立法以外,我们还有哪些更为重要的工作要做?
笔者以为:立法,在建立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而如何让人知法、守法、用法、执法,则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因此,立法之后,我们应该在这方面下更多的功夫。
首先,要提高群众的知法意识。毫无疑问,群众的法律意识对于法律的推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知法、守法、用法、执法这几个环节,知法是前提。只有知法,才能很好地守法,才能有意识地运用法律,才能做到更公正执法。为了推动法律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国家有关部门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已有20年历史。尽管如此,我们的普法任务还很繁重,还需要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在社会上,因不懂法而违法的还大有人在。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启动和实施的开局之年,我们要通过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法意识。
其次,要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要让法律得以顺利贯彻实施,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秩序。国家制定了200多部法律,加上地方法律,有几千种,如果大家的守法意识都很强,都按照法律规定办事,那我们的社会将是一个怎样文明的社会!要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除了法律的宣传,我们还应做好两件事情:其一是提高立法质量,其二是严格执法行为。法律质量提高了,执法行为严格了,法律才能有效地实施,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道德风尚。
再次,要提高群众的用法意识。用法意识是人们运用法律的一种自觉意识。我们不仅要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要让群众自觉地运用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纵观法治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其民众的用法意识都比较强。在日常生活当中,每个人都要与法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如果每个人都把法律当成了生活的准则,每个人都在生活当中能自觉地运用法律,那么,一个高度法治化的社会也就真正来到了。
最后,要严格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走依法治国这条道路,党和国家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行为,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实事求是地说,不依法办事、乱执法的现象在某些执法部门还不时发生,有些地方还比较严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律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如果执法部门本身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那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法律制定的一条基本原则。对于我国当前来说,提高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建立了,并不意味着一个法治的社会就建立了。立法之后,在如何知法、守法、用法、执法上还需要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而这需要社会上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不断加速向前,中国将会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笔者以为:立法,在建立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而如何让人知法、守法、用法、执法,则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因此,立法之后,我们应该在这方面下更多的功夫。
首先,要提高群众的知法意识。毫无疑问,群众的法律意识对于法律的推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知法、守法、用法、执法这几个环节,知法是前提。只有知法,才能很好地守法,才能有意识地运用法律,才能做到更公正执法。为了推动法律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国家有关部门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已有20年历史。尽管如此,我们的普法任务还很繁重,还需要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在社会上,因不懂法而违法的还大有人在。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启动和实施的开局之年,我们要通过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法意识。
其次,要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要让法律得以顺利贯彻实施,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秩序。国家制定了200多部法律,加上地方法律,有几千种,如果大家的守法意识都很强,都按照法律规定办事,那我们的社会将是一个怎样文明的社会!要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除了法律的宣传,我们还应做好两件事情:其一是提高立法质量,其二是严格执法行为。法律质量提高了,执法行为严格了,法律才能有效地实施,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道德风尚。
再次,要提高群众的用法意识。用法意识是人们运用法律的一种自觉意识。我们不仅要让群众知法、守法,还要让群众自觉地运用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纵观法治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其民众的用法意识都比较强。在日常生活当中,每个人都要与法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如果每个人都把法律当成了生活的准则,每个人都在生活当中能自觉地运用法律,那么,一个高度法治化的社会也就真正来到了。
最后,要严格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走依法治国这条道路,党和国家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行为,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实事求是地说,不依法办事、乱执法的现象在某些执法部门还不时发生,有些地方还比较严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律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如果执法部门本身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那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法律制定的一条基本原则。对于我国当前来说,提高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建立了,并不意味着一个法治的社会就建立了。立法之后,在如何知法、守法、用法、执法上还需要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而这需要社会上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不断加速向前,中国将会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