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社会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习近平
今天是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党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凝聚全党全国人民的集体智慧,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我国宪法又一次与时俱进。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我们要继续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浙江全面贯彻实施。
法制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健全法制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法治社会是我们党追求的政治理想。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我们党总结自身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和世界各国政党执政的历史教训而作出的科学决策,顺乎民意,合乎民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不断提高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水平,努力建设办事有法可依、公民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社会。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步探索,逐步完善和发展。
当前,我省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发展富民的任务更加艰巨,面临的矛盾、困难和挑战不断增多。我们既要坚持党的正确领导,也要充分依靠法治。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要依靠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另一方面,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和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建设法治社会是提高经济社会生活法制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从目前情况看,要抓紧制定和完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富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健全保证司法公正的良性机制,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构筑全方位的监督网络。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推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民法律素质直接关系到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公民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主体,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全民普法教育开展以来,我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断创新手段和丰富途径,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扎扎实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重点,分层推进。要引导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基本知识,遵纪守法,健康成长。通过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努力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是建设法治社会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回顾过去不平凡的历程,我们欣喜地看到,浙江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特别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以来,法制宣传日活动逐步成为引导公民学习法律的有效形式,成为推进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手段,成为营造建设法治社会氛围的良好载体。我们要紧紧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重要契机,以学习宪法和法律为前提,以增强法制意识为核心,以提高法律应用能力为着眼点,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务求实效,不断推进经济社会生活的法制化,推进浙江法治社会建设。
来源:浙江日报 2004年12月4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法制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健全法制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法治社会是我们党追求的政治理想。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我们党总结自身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和世界各国政党执政的历史教训而作出的科学决策,顺乎民意,合乎民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不断提高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水平,努力建设办事有法可依、公民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社会。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步探索,逐步完善和发展。
当前,我省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发展富民的任务更加艰巨,面临的矛盾、困难和挑战不断增多。我们既要坚持党的正确领导,也要充分依靠法治。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要依靠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另一方面,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和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建设法治社会是提高经济社会生活法制化水平的必然要求。从目前情况看,要抓紧制定和完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富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健全保证司法公正的良性机制,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构筑全方位的监督网络。要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推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民法律素质直接关系到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公民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主体,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全民普法教育开展以来,我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明显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断创新手段和丰富途径,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扎扎实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重点,分层推进。要引导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促进经济有序发展;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基本知识,遵纪守法,健康成长。通过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努力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是建设法治社会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回顾过去不平凡的历程,我们欣喜地看到,浙江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特别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以来,法制宣传日活动逐步成为引导公民学习法律的有效形式,成为推进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手段,成为营造建设法治社会氛围的良好载体。我们要紧紧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重要契机,以学习宪法和法律为前提,以增强法制意识为核心,以提高法律应用能力为着眼点,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务求实效,不断推进经济社会生活的法制化,推进浙江法治社会建设。
来源:浙江日报 2004年12月4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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