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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地方立法档案管理工作

辛玉祥

来源:   浏览字号: 2005年04月05日 00:00
        地方立法档案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种文件资料。做好地方立法档案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都设有专门的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各种档案资料。从实践中看,机关档案部门管理立法档案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机关档案部门是按每次会议将立法文件资料与会议的其他各类文件资料一起归档立卷的,而非按每一部法规为专题归档立卷,因而查找立法文件资料很不方便。二是机关档案部门归档立卷的只是正式会议文件,而立法过程中的非正式文件资料如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审议和讨论法规草案的各种会议的记录等则不属于归档立卷的内容,因而立法档案的内容不够完整。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加强立法档案管理,以每一部法规为专题对有关立法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立卷很有必要。这项工作应由机关档案部门和人大常委会立法综合机构共同负责,有关文件资料可以分为正本和副本,由机关档案部门和立法综合机构分别保存。
        按专题进行立法档案管理,应当归档立卷的立法文件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法规立项资料,包括立法项目建议书、立法项目调研报告和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等。
        提议案机关或提议案人向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议案资料,包括提请议案的书面报告、法规草案、关于法规草案的说明和有关资料等。
        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包括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对法规草案进行审议或者审查的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法规草案的审查意见的报告;人大法工委对法规草案统一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提出的法规草案修改稿、法规草案表决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法规草案的记录;社会各方面关于法规草案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等。法规制定完毕,还应将表决通过的正式文本与法规草案相对照,对所作出的修改之处一一列出其理由,以备查考。
        法规公布施行的有关资料,包括人大常委会的公告、公布法规的报纸等。
        属于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归档立卷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报上级人大常委会审批的法规文件资料和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法规的文件资料等。
        来源:人民代表报  2005年4月4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4月5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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