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须求真务实
吕世辉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向全党发出号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更须求真务实,将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将求真务实作风渗透到每个工作环节。
一、强求真务实之“心”。牢固树立求真务实观念,是做到求真务实的基础和前提。人大工作者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待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正确政绩观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常怀爱民为民之心,勤修爱民为民之德,时刻将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至高利益,将人民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求真知、讲真话、报真情,善于出实招、干实事、务实效。
二、谋求真务实之“法”。做到求真务实,还需要懂得求真务实的方法和艺术。人大工作者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的学习,科学把握正确遵循和运用人大工作的规律,使人大工作既能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又能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更能减少盲目性和克服片面性。人大工作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剖析事物本质,找出问题症结,探寻解决办法,在弄清“实”的基础上去求“真”。以规律性之“真”,指导和推动人大工作更有效地开展。
三、立求真务实之“章”。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激励和落实求真务实的思想,是求真务实的关键。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方式、细化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手段,特别是要根据人大是集体行使权力的实际,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决策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健全议事机制、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行使职权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使各项工作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见效。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方面制度建设,激励和指导人大代表恪守为民之责、常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真正作到知民情、懂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助民富,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建设团结民心,集中民智,凝聚民力。
四、重求真务实之“效”。求真务实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进行,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实效。根据人大工作特点,首先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人大工作,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进而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其次,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对“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要长期进行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际效果;要加强对审议意见的监督落实,确保视察、检查、调查和调研成果最大限度的转化;要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实现监督人和监督事的有机结合。第三,要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善于抓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用重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的开展,确保人大整体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山东省人大信息网 2004年12月6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一、强求真务实之“心”。牢固树立求真务实观念,是做到求真务实的基础和前提。人大工作者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待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正确政绩观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常怀爱民为民之心,勤修爱民为民之德,时刻将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至高利益,将人民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求真知、讲真话、报真情,善于出实招、干实事、务实效。
二、谋求真务实之“法”。做到求真务实,还需要懂得求真务实的方法和艺术。人大工作者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的学习,科学把握正确遵循和运用人大工作的规律,使人大工作既能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又能把握规律性、增强主动性,更能减少盲目性和克服片面性。人大工作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剖析事物本质,找出问题症结,探寻解决办法,在弄清“实”的基础上去求“真”。以规律性之“真”,指导和推动人大工作更有效地开展。
三、立求真务实之“章”。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激励和落实求真务实的思想,是求真务实的关键。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方式、细化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手段,特别是要根据人大是集体行使权力的实际,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决策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健全议事机制、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行使职权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使各项工作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见效。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方面制度建设,激励和指导人大代表恪守为民之责、常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真正作到知民情、懂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助民富,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建设团结民心,集中民智,凝聚民力。
四、重求真务实之“效”。求真务实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进行,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实效。根据人大工作特点,首先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人大工作,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进而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其次,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对“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要长期进行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际效果;要加强对审议意见的监督落实,确保视察、检查、调查和调研成果最大限度的转化;要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实现监督人和监督事的有机结合。第三,要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善于抓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用重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的开展,确保人大整体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山东省人大信息网 2004年12月6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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