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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高志云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08月17日 00:00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一种具体监督方式。通过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既可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又可以发现现行法律本身不完善的地方,有利于法律的修改完善和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备,还可以借此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一、认真学法、用法是搞好执法检查的前提  
      “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搞好执法检查,检查者必须懂法乃至精通相关的法律。否则,执法检查就会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就没有针对性。检查者就难以领会法律条文丰富的内涵,就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相应地,也就难以对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状况作出正确的观察、判断和评价,也就提不出有针对性的和可操作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因此,进行执法检查前,首先要深入学习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掌握其具体规定和精神实质。

        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搞好执法检查的保证  
        兴师动众、徒见形式不见实效的执法检查是群众深恶痛绝的。“到部门多,深入基层少;听汇报多,深入调查少;听从执法部门安排多,随机抽查少;讲好话多,指出问题少;就事论事多,剖析原因少”这类“五多五少”式的执法检查,发现不了执法中的问题,找不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当然也就提不出切实可行的监督建议和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要克服这种走过场、图形式的做法,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这一作风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必须在以下几个细节上抓落实:  
        其一,直接面向群众、适当回避政府成员。各级政府的领导在场,群众可能会不敢、不愿直言,甚至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言不由衷的话。这显然不利于发现问题,搞清根源。  
        其二,随机检查、明察暗访。明察到的是事先安排和选择好的现场,往往反映不出真实情况。暗访到的则可能是普通的群众,他们没有必要对自己生存的状况说假话、绕圈子。因此,暗访有时比明察更重要,了解的信息会更全面、更真实、更客观。  
        至于增加检查的随机性,好处之一是执法检查组有检查监督的主动性,避免总是被被检查的对象牵着鼻子走;好处之二是不给被检查者掩饰真象、回避问题的时机,便于看到、听到真实的情况;好处之三,也是最根本的,如果这种方式形成制度,成为一种常态,有利于督促执法机关把平常的工作做好,而不是平常不认真,遇到检查监督时忙于应付。
        其三,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是搞好执法检查的核心。策划,在某种意义上讲,不同于我们平常意义上的计划、组织工作。策划要求具有前瞻性、对策性、计划性、配套性等特点。特别是在方案制订阶段,讲究不讲究科学策划,直接影响到方案的完善程度、可行程度,当然最终也必然影响到方案实施的效果。组织工作则是在策划的基础上,依策划出的方案具体实施的。  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策划工作比组织工作更重要。一些地方人大在这方面过去做得不够,应当认真加以改进。
        来源:山东省人大信息网          2004年8月17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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