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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让选民有尊严地投票

周建军

来源:   浏览字号: 2003年12月19日 00:00
  12月6日,北京市怀柔区20多万选民在区县人大换届选举中投下了自己庄严的一票,有不少选民选择在投票站的秘密划票室填写选票。选民没有在太阳底下划票,但心里却感到亮堂得很。
  秘密投票是19世纪英国工人阶级在争取普选权的斗争中提出的选举原则,是人类选举制度的一种进步,即使在当代国际非政治领域也被广泛采用。我国选举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由此可见,秘密投票也是我国选举制度的原则之一。去年8月,北京市北新桥九道湾社区居民直选社区居委会,设置了5个鲜红的划票间,被人称为“了不起的突破”。如今,划票间又被引入人大换届选举,它使得秘密投票原则在形式上得以保证,体现了社会对个人选择的尊重。
  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神圣权利,但实践中,在一些地方,公民参加选举自由表达意愿往往受到一些羁绊,划票时碍于情面或迫于压力,只好随大流就是现象之一。选民以投票对自己和社会负责,这是他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而社会也有义务保证他有自由参与社会生活、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秘密无记名投票无疑是一个最佳的选择。选民在秘密划票间划票,就能摆脱他人基于自身利益对他的要求,本着对公共利益负责的精神认真填写选票。我们不难想象,当选举人遵守正义法则庄严行使权力时,他的内心感受有可能发生很大变化,在一种心灵的震撼中认识到选举的意义和民主的真正含义。
  当然,让秘密划票间成为公民正确行使选举权的场所有个前提,那就是要对选民进行民主权利的教育引导,要求选民跳出个人恩怨的小圈子,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衡量,慎重投好手中神圣的一票。这样,选举就不是简单履行程序,而是一个享受和行使民主权力的过程。公民受到一次当家作主的锻炼,其公民素质亦会随之得到提高。
  来源:人民网  2003年12月19日
        中国人大网2003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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