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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向选民述职述什么

刘彦彬

来源:   浏览字号: 2005年08月01日 00:00
        代表向选民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这对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密切代表同选民的联系,维护选民的利益,促进代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更好的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可以说是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那么,代表向选民述职应述哪些内容呢?
        笔者认为代表向选民述职应述以下六方面的内容:一是代表遵纪守法,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协助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二是代表积极参与审议本行政区的重大事项,贯彻执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三是代表参加代表小组会和人代会情况,提出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情况;四是参加上级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民主评议、代表视察和调研情况,协助本级政府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情况;五是联系选民,听取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情况,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六是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能否把自己置于选民的监督下。
        通过以上几方面,可以丰富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内容,进一步密切代表同选民的联系,也是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
        来源:人民代表报    2005年7月29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8月1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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