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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提高代表议案质量

王新德 李克明

来源:   浏览字号: 2005年05月10日 00:00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依法提出议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权,也是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但从实际情况看,近几年一些县、区人大代表所提的议事原案件数不少,但最终被大会立为议案的极少,绝大多数都因不符合议案要求或质量欠佳而被转作“建议”处理,此现象应引起重视。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五:一是目的不明凑人数,只注意法定人数,忽视了议案的质量。二是想借“案威”解难题,往往不管事项的大小都作为议案提出。三是有的议案只是从本地、本单位的局部利益出发。四是有的代表业务不熟,议案结构不完整。五是超范围提议案。
  为提高代表议案的质量,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要把好代表“入口关”。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人选为人大代表。只有代表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来。二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要有计划地对人大代表进行法律法规和人大知识培训,让他们掌握撰写议案的基础知识。三要增强代表的大局意识。要引导代表在提议案时从本地区根本的、长远的、全局的大事出发,不要仅局限于本部门、本单位的小圈子。四要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在人代会召开之前,各地人大常委会要围绕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目的地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走访选民等活动,了解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了解人民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充分掌握最真实、最原始的第一手资料。五要建立激励机制。把代表所提议案的多少、质量优劣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标准之一,从而促进代表议案质量的提高。
        来源:安徽日报  2005年5月10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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