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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荣誉称号应把握三原则

夏红霞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12月14日 00:00
        授予地方荣誉称号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种荣誉称号大多授予为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如“XX荣誉市民”、“荣誉XX人”,以志表彰。
        地方人大常委会授予的荣誉称号具有法定性、先进性和权威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上应该把握好三个原则。
        一是“优秀”原则。荣誉称号具有导向作用,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于为本地经济、社会作出重大贡献者授予荣誉称号时,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也要关注民生指标。既要重视荣誉获得者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要关注其为社会作出的贡献,更不能忽视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和企业遵守相关法律的情况。荣誉要授予真正的优秀者。
        二是“民意”的原则。地方人大常委会授予荣誉称号,事前应该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把社会公认度高的优秀人士推举出来,使荣誉称号获得者能够真正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是“监督”的原则。对荣誉称号获得者,人大常委会要通过跟踪、回访等方式加强监督。对个别不再符合荣誉称号条件的人员,应及时撤销,以维护荣誉称号的权威与尊严。
        来源:宁波人大网    2004年12月14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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