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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的品格

李新会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11月25日 00:00
  人大代表最基本的品格就是无私无畏忠诚地表达和维护人民的利益。人大代表只有具备这样的品格,才能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知政、参政和议政的职责,才能具有敢于为民请命的胆略,集聚、表达和实现人民的利益,才不会消极无为、怯于履职或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谋取私利。
  人大代表具有忠诚表达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品格,就会产生强烈的知政渴望。人民的利益有法律制度作根本的保障,人大代表要表达和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对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性质、根本政治制度、人大的工作程序、行政权力等内容有准确的把握和理解,并且清醒地意识到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具备较高的知政能力,人大代表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为人民利益鼓与呼。
  人大代表具有忠诚表达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品格,就会激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通过参与政治生活,来表达和维护人民利益。因此,具有忠诚表达和维护人民利益品格的人大代表,必然会激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行使代表权力,履行代表义务。那些对代表工作漠不关心,甚至敷衍了事,不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参政活动的人大代表,正是缺乏这种品格的表现。
  人大代表具有忠诚表达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品格,才会在参政议政时无私无畏。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一系列的参政议政权利,如提案权、表决权、质询权及人身特别保障权和言论免责权。人大代表行使这些权利,只要是反映民意、表达民意、维护民权,而不是囿于一己之私利,就可以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管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因为这些权利的行使,不仅有法律的保障,也有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人大代表是荣誉,更是使命。赢得人民的信任,肩负人民的重托;坚守自己忠诚表达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品格,积极知政、参政和议政,履行职责,更是人大代表的神圣使命。
        来源:法制日报  2004年11月25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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