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主执政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庞道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政党。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其核心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实行民主执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改进选举方式,夯实民主执政的制度基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选举工作中要依法行使好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职权,充分尊重选民依法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民主权利,突出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确保选出的人大代表能够充分表达选民的利益诉求,倾听人民呼声,真正对人民负责。
加强立法工作,优化民主执政的法制环境。实行民主执政,重在加强法制建设。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通过制定实施性法规,将国家法律规定具体化,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从本行政区域实际出发,制定自主性法规,促进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坚持立、废、改相结合,充分体现时代要求,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程度。
加强监督工作,健全民主执政的制约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审查有关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执法检查,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加强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通过视察、执法检查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访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通过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途径,促进国家机关民主执政。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落实民主执政的组织保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制度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不断改进和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政府组成人员任前公示制度,确保选举任命干部的素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24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改进选举方式,夯实民主执政的制度基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选举工作中要依法行使好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职权,充分尊重选民依法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民主权利,突出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确保选出的人大代表能够充分表达选民的利益诉求,倾听人民呼声,真正对人民负责。
加强立法工作,优化民主执政的法制环境。实行民主执政,重在加强法制建设。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通过制定实施性法规,将国家法律规定具体化,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从本行政区域实际出发,制定自主性法规,促进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坚持立、废、改相结合,充分体现时代要求,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程度。
加强监督工作,健全民主执政的制约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审查有关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执法检查,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加强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通过视察、执法检查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访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通过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途径,促进国家机关民主执政。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落实民主执政的组织保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制度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不断改进和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政府组成人员任前公示制度,确保选举任命干部的素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24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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