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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调研应注意“四多四少”

王德亮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05月24日 00:00
        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优良工作作风。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或工作重点搞好调查研究,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笔者认为,做好人大调研工作,应注意”四多四少:
  一是多深入基层,少听取汇报。人大常委会进行调查的目的,就是要了解“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掌握全面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以便为常委会决议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依法行使职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本职工作。仅仅听取汇报、看看材料是很难达到这一目的的。因此,调查中,要多深入基层,多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和炕头上去了解群众的心声,尽量少单纯听汇报,到基层调查时切忌蜻蜓点水、走过场。  
  二是多监督支持,少插手干预。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神圣职责,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是对有关部门工作的支持。在调查过程中,一定要把握监督的“度”,切忌过“线”,对于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监督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少直接插手处理具体问题,干预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甚至代替有关部门直接处理问题。
  三是多批评指正,少评功论绩。调查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监督“一府两院”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在调查中,对有关部门取得的成绩予以表扬肯定未尝不可,但调查的目的是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行使好手中的权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因此,在调查中要多指出有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多提合理化建议,少摆成绩,少评功论绩,以实现人大常委会调查的目的,提高人大常委会调查的效果。
        四是多回头督查,少搞文山会海。调查之后,根据调查写出有建议、有分析的调查报告固然重要,但这仅是工作的一部分,不是常委会组织调查的真正目的。找出问题、分析原因、督促落实,才能有效促进有关部门的工作。因此,人大调查之后,对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要多回头督查,确保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代表建议得到及时回复,少搞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的做法。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邑县人大常委会)
        中国人大网    2004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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