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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审议意见成为“文件旅游”

钟世旺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01月05日 00:00
  所谓“文件旅游”,讥讽的是国家机关中存在的文牍主义、形式主义倾向。此种情况,在人大工作中也有存在,尤其在审议意见落实方面极为突出,一些地方甚至已经走入“审议汇报、印发意见、转到政府、又见汇报”的怪圈,只是文来文往,不见工作落实。
  审议工作汇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基本方式。印发的审议意见,从政治角度说,是人大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从法律角度说,是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和“两院”工作提出的要求,其法律效力虽低于决议决定,但高于代表建议;从业务角度说,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思广益,对某项工作在充分讨论之后形成的共识。无论从哪个角度,被监督机关都应该认真加以借鉴,据以改进工作,落到实际工作中去,并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如果光见文字,不见行动;只有承诺,没有落实,是完全错误的。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来说,审议意见也不能一发了之,而要跟上督促检查。俗话说:“耳听是虚,眼见为实。”必须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现场督查,深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更受群众欢迎。
        来源:《法制日报》  2004年1月1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月5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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