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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

乔明生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1月12日 16:43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大量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当前,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呈现“四多、两高”的特点。“四多”,即来信来访总量多、受理信访事项涉法涉诉多、重信重访多、疑难信访事项多;“两高”,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信访事项办理要求高、群众的期望值高。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对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要做好新时期的人大信访工作,应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识到位,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听取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情况汇报时强调指出:“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的情况下,信访问题是回避不了的。信访工作必须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信访工作要承担起这项任务。”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人大机关工作者,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用心领会,准确把握,要深刻认识到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监督工作、履行人大职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一项法定性、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吴邦国委员长提出的“要把信访工作当作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当作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重大责任,予以高度重视。”的指示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信访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监督工作的重点,摆上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信访机构具体抓,全员参与一齐抓”的工作机制。对重要信访件,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接待、阅批,提出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亲自调度处理有关重大案件,帮助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人大信访部门和人大信访工作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监督法具体规定,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和上级指示要求上来,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理念,把信访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去思考,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去推进。

二、准确定位,明确任务。实践证明,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准确定位,明确责任。只有定位准确,才能把握方向,只有明确任务,才能抓好落实。我们要准确把握人大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信访人的权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各级人大信访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和重大任务,也是人大信访部门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但我们也要分清范围,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人大信访部门开展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要严格执行监督法的具体规定,在范围上,主要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对本级行政、司法机关不依法行政、办案不公、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的申诉,以及上级人大交办的案件;在职能上,人大信访工作应立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主要承担为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信息和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大职能。应该看到,人大信访工作和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但由于机关的职能和分工不同,它又不同于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有其独有的特点和规律。人大信访工作具有法定性、民主性、权威性和查办方式的多层次性。人大是法律监督机关,不能像党委政府信访部门那样可以直接处理信访问题,主要是根据反映问题的内容不同,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通过督查、督办的方式,来促使有关问题解决。在具体操作中,人大信访部门要严格按照[2007]中央5号文件要求,注重加强对信访信息情况的综合分析,不断归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社会热点问题,经过综合分析,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意见,及时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搞好监督等工作提供参考。人大常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报告或组织代表视察、进行执法检查等方式来推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理清思路,依法办访。思路决定出路。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必需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应该看到,在人大信访事项中,有相当一部分来信来访是信访人在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上访无效后,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再到人大来的,“有事找人大”已成为许多群众的最终期盼。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要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首先,要消除误解,准确把握。一是人大权很大,什么事都能管。认为人大信访机构有权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有权插手直接办案,导致越权;二是人大没实权,什么具体问题都不能管。将人大“不直接处理问题”视为“不处理问题”,为了避免越权监督之嫌,该问的不问,不敢向有关国家机关了解情况,对人大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一转了之、一推了之,导致失职。三是人大工作弹性大,遇到问题可管可不管。对信访人采取不闹不管,小闹小管,大闹大管,导致缠诉缠访。其次,完善机制,规范办访。要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切实做到,主动不被动,到位不越位,履职不失职。要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把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选题的重要途径,要把人大信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联合治访的大格局中,着力构建联合治访的新机制。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争取主动,密切与机关各委室的协作,加强同上下级人大之间的沟通,主动搞好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第三,要突出重点,改进方式。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从强化“四种意识”入手开展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特别是对重要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实施重点跟踪督办,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强化法律意识,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信访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快信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在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上下功夫;强化服务意识,要甘于吃苦,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在主动为党委当好参谋上下功夫;强化创新意识,要开拓思路,改进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着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四、转变作风,力求实效。检验信访工作成效的标准,是对每一件信访事项都弄清情况、分清是非,使这些问题依法按政策得到妥善处理。全面掌握人民群众诉求,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利上达,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一个信访案件,对一个单位来讲,可能不是大事,而对信访人来说,就是100%的大事,如果处理不好,可会给一个人或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所以,我们应把人大信访工作看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对待每一件群众来访,把信访人当作自己的亲人,设身处地的为信访人着想,给予充分的理解,对属于人大信访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要热情接谈,依法办理;对不属于人大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将来访人介绍到有权处理的机关反映。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改进工作作风,善于换位思考,切忌态度生硬,糊弄应付。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建档,凡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合理诉求,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耐心做好疏导工作,但对那些确实特别困难的信访人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适当救助;对那些无理取闹的过分要求,要敢于表明态度,决不突破原则,不乱开口子;对信访人的过激言行,要保持冷静和宽容,甘当信访人的出气筒,用信访干部的爱心和诚意来赢得群众的认可,拉近与信访人的距离;对集体访、非正常访和老弱病残人员,要谨言慎行,讲究接谈艺术,实施亲情接访,通过析法明理,搞好法律宣传,及时疏导情绪,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提出诉求。努力做到接访热心,交办认真、督办尽心,尽量使办理结果让信人心悦诚服。

五、重心前移,争取主动。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由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加上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不到位、干部作风不扎实、群众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等问题,使信访问题进一步凸显,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的数量明显增加。从我国近年来有关情况统计分析资料看,有80%以上的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并且80%以上的问题能够在就地解决。因此,我们应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将信访工作重心前移,严格按照中央〔2007〕5号文件要求,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与了解社会动态、完善预测防范机制与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结合起来,发挥好基层人大作用,将代表参与调处信访问题与代表履职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的一线作用,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从多方位加大对基层信访工作的力度。利用月报、季报、年报等形式,定期分析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定期通报信访情况,实现信息互通。对在一定时间内收到的来信和接待的来访,按照不同性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找出特点,分析原因,揭示深层次的问题,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提出我们的对策、建议,主动为党委决策和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服务。同时,除在重要敏感时期要及时进行专项排查外,还要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摸排调研,变“坐堂接访”为“主动下访”,特别是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带有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及时了解信访信息动态,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有效应对措施。通过重心前移,超前预防,从源头抓起,掌握主动,贴近群众,便于诉求,及时疏导稳控,有效地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初始状态,从根本上遏制住盲目上访、异常上访现象增多的势头,努力使人大信访工作成为社会关系的“润滑剂”,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党与群众的“连心桥”,较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本文作者系山东省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副主任)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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