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材料应提前与组成人员见面
陈宏伟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这一监督方法被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使用,成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其基本做法是:常委会议上,“一府两院”就某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提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然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或由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或形成审议意见等交由“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在这一监督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质量是关键。
据笔者了解,目前各县、市(区)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会期多则2至3天,少则1至2天,审议材料一般在会议召开时发放。由于会期较短,常委会组成人员往往来不及熟悉审议材料就进入了会议议程。由于缺乏准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难免蜻蜓点水,泛泛而谈。这样的审议,自然难形成科学可行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也不能起到积极的促动作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那么,怎样才能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呢?笔者认为,将常委会会议需要审议的材料提前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让常委会组成人员熟悉了解审议内容,作好审议发言准备,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途径。常委会组成人员收到审议材料后,可以对审议内容进行了解和思考,提前撰写发言材料;也可以针对审议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形成审议意见。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审议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可以查阅有关资料,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审议发言做好准备。只有这样,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才会有的放矢,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才能不断提高,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才会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全局性和可行性,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威才能得到体现。
来源:人民代表报 2005年8月10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据笔者了解,目前各县、市(区)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会期多则2至3天,少则1至2天,审议材料一般在会议召开时发放。由于会期较短,常委会组成人员往往来不及熟悉审议材料就进入了会议议程。由于缺乏准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难免蜻蜓点水,泛泛而谈。这样的审议,自然难形成科学可行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也不能起到积极的促动作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那么,怎样才能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呢?笔者认为,将常委会会议需要审议的材料提前发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让常委会组成人员熟悉了解审议内容,作好审议发言准备,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途径。常委会组成人员收到审议材料后,可以对审议内容进行了解和思考,提前撰写发言材料;也可以针对审议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形成审议意见。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审议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可以查阅有关资料,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审议发言做好准备。只有这样,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才会有的放矢,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才能不断提高,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才会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全局性和可行性,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威才能得到体现。
来源:人民代表报 2005年8月10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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