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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四个认真” 执行好人大代表职务

许岩峰 王海霞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12月26日 00:00
        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更是一种责任。只有认真执行好代表职务,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作为人大代表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人民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为人民”这一朴实也是字字重千斤的话语。要时时处处心为民想,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事为民干,真正成为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使者”,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要认真处理好各种矛盾,为执行职务打下思想基础。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这就要求人大代表,特别是新当选的代表,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解决好五个矛盾:①代表兼职性和本职工作的矛盾;②履行职务的积极性与工作复杂性的矛盾;③法律知识欠缺与依法执行职务之间的矛盾;④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行为的矛盾;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代表履行职务的无偿性同代表自身利益的矛盾。从而,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代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自觉做到“四个不当”:提高职业素养,“不当只会画圈代表”;为民办实事,“不当挂名代表”;接受监督,“不当特殊代表”;情系群众,“不当脱离群众代表”。只有这样才能使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力得到确定和保障,人大代表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才能日益得到提高和公众认可。
        二是要认真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种代表活动,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人大代表多数为兼职,在社会各个领域从事其本职工作并做好本职工作,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作为人大代表,要利用本职工作这个职业,尽到人大代表的职责,从而拓展和深化本职工作,延伸代表工作。因此,要注意协调各方面工作,保证有充分社会时间和个人精力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或代表组组织的各种活动,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关心的焦点,积极发挥代表的职能作用。通过活动,要使参与者有所收获,被监督者有所触动,被视察单位工作有所推进。还要认真在探索代表工作规律,总结代表工作经验,探索创新代表工作的路子上花心思,努力在代表工作中有所作为。
        三是要认真为群众鼓与呼,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时常提醒自己“对法律法规熟悉多少,代表作用发挥多少,帮助本单位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多少,提合理化建议多少”。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主人翁的态度,深入调查研究,走访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通过日常大量的调研、观察和积累,并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过程,形成真知灼见的议案和建议,促进政府决策更加合理正确,推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党和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落实。  
        四是要认真执行联系选民的各项制度,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代表法》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代表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大代表必须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要坚持联系选民的各种制度,主动与选民沟通,拉近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要主动向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面对面的述职或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对其法定职务执行情况和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评议,不断改进代表工作,做到自醒、自重、自律、自强,激发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
        来源:山东省人大信息网    2004年12月24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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