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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大有作为

邱凌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12月22日 00:00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开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局面”的号召,为2005年全国的经济工作指出了方向和应遵循的方针,各行各业都应在这个方针的指引下开展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地方人大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多种形式和途经。一是把地方政府贯彻实施中央经济工作方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情况,作为2005年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三农”、“就业”、“社会保障”、“分配”、“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问题列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议题。对于上述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剖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上述几个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在围绕上述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的同时,继续督促本级政府努力解决当地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力解决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团结和动员广大群众投入到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
     地方各级人大只有把依法履行职能与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人大工作才能有为、有位,才能方向明、目标准、效果好。开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是贯穿我国2005年经济工作的一条主线,也是地方人大工作的重点,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作者是湖北省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国人大网    2004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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