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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怎样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郑秋红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08月10日 00:00
        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重要形式。人大代表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应当有一定的份量和质量。笔者认为,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要树立参政意识,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应当有思想性。要从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展,协助政府推动工作等方面,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和深层次的问题,从而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要有全局观念,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该有可行性。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提出应当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防止和克服只看局部议小事多、不观全局议大事少的倾向,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使所提意见、批评和建议既合理又可行。
        要密切联系群众,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应当有代表性,能够反映群众的呼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要善于抓住“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应该有敏锐性。对于本单位、本地区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见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要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应该有准确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同于一般群众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都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对代表的建议进行办理、答复。所以代表反映的问题必须是确凿的,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必须是准确的。
        要立足依法履职,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应该有权威性。代表应当认真学习有关部门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使建议、批评和意见既合乎民意要求,又合乎法律规定。
        来源:山东人大信息网    2004年8月10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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