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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简谈

赵立田

来源:   浏览字号: 2004年04月16日 00:00
        第一,必须切实提高对常委会审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权的重要方式。而常委会的审议质量,直接体现常委会履行职权的水平,关系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大问题。因此,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充分认识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重要意义,增强“质量”意识和为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提高审议质量做出不懈努力。
        第二,必须在会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也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基础工作。因此,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前,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审议的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并加以研究和分析,抓住本质,掌握实际情况,提出利于推进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提供前提条件。
        第三,必须进一步改进审议方式。目前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普遍采取集中审议的形式,由与审议议题有关的委员会委员作重点审议发言。这种形式存在审议不全面,形式呆板,难以调动全体组成人员的积极性等缺点。因此,必须进一步改进审议方式,采取小组审议和集中审议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集中审议时,不仅要安排重点审议发言,还应当安排其他委员作补充发言,尽量把议题审议深、审议全、审议透。
        第四,必须保证审议时间。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汇报,是集体行使职权的形式。要让委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必须有一定的时间保证。因此,在会期安排上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为委员留出充裕的审议时间,使委员把该讲的、想讲的话讲完。
        来源:山东人大信息网    2004年4月15日
        中国人大网    2004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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