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者要切实掌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
田钊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使我国的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时代精神。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宪法修正案进行了部署。作为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贯彻实施的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精神,把学习和贯彻落实宪法修正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深入学习宪法知识,并切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如在宪法修正案对第九十八条的修改,“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从作者所在地区看,年初各乡镇都召开了本届人大的第三次会议,宪法如果未修改,今年下半年从11月份开始,就要进入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实施阶段。宪法修正案的通过,要求我们地方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实质精神,加强与上级人大的经常联系,搞清楚今年是否要进行乡镇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具体的实施方案如何,以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当然,对宪法修正案的其他内容,人大工作者都应当认认真真地学习,切切实实成地领会,并成为指导自己工作的基本原则。
作者单位:济南市历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中国人大网2004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作者单位:济南市历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中国人大网2004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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