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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十周年座谈会召开

来源: 法制办网站  浏览字号: 2009年10月15日 09:15

  10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在北京联合召开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座谈会。会议回顾总结了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了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了推动行政复议法深入贯彻实施的思路和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环保部、海关总署、北京市政府法制办、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行政复议作为政府主导的、功能比较全面的法定纠纷解决机制,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在讲话中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认真贯彻施行行政复议法,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十年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7万多件,其中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11万余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有效化解争议的约15万件,超过85%的行政复议案件在基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日趋明显。通过行政复议,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增强了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曹康泰强调,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党和国家对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新要求;社会转型时期行政争议复杂多样的态势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日益提高,对行政复议制度寄予了殷切期望。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广大行政复议工作者要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曹康泰要求,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要坚持服从并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促进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持把有效化解矛盾作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坚持行政复议制度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抓紧修改完善行政复议法。要坚持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要坚持把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放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重点解决基层行政复议人员严重不足问题,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

编 辑: 向航
责 编: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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