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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卫洲: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 发挥独特优势广泛交流合作

来源:   浏览字号: 2005年12月29日 00:00
  2005年,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成果丰富。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卫洲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专访,介绍了全国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优势和取得的成就,并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展望。
  记者: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今年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果。
  曹卫洲: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工作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我们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国内经济建设,服务人大自身工作”的宗旨出发,注意发挥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与各国议会友好交流与合作,为增进人民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扩大政治互信、促进互利合作、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做出了贡献。全年,全国人大邀请来访和组派出访代表团总数超过200个、2200人次,规模和总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高层互访有力促进了国家关系的发展,我与各国议会的友好合作呈现新局面。吴邦国委员长先后访问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和摩洛哥。王兆国副委员长访问了泰国、缅甸和印度。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共出访了40多个国家,参加了10多次国际会议,促进了友好合作的不断深化。全年共有30多位外国议长应邀来访,其中有美国、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大国议会的领导人,还有19位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议会的领导人。而我委员长、副委员长出访的国家有3/4是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我们在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日益增强。我们参加了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和平协会、亚太议会论坛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召开的28次国际会议。今年9月,吴邦国委员长赴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二届世界议长大会,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作为大会第一副主席主持了大会。吴邦国委员长全面阐述了我在加强多边合作问题上的观点和主张,强调相互尊重是多边合作的前提、建立互信是多边合作的保障、共同发展是多边合作的目的,得到与会各国领导人的普遍赞同。全国人大作为东道主成功举办了议会世贸大会香港会议,还以观察员身份第一次派团出席了拉美议会年会。各国议会联盟和各国议会均对我在多边活动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予以高度评价。
  坚决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全国人大在对外交往活动中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人权、台湾、西藏等问题上进行了坚决斗争。《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后,我们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先后派出多个高级代表团有针对性地做国外议会工作,全面介绍我立法宗旨和背景,赢得普遍理解和支持。我们还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安排有些议会代表团访问西藏。百闻不如一见。即使原来有偏见的议员也公开发表讲话,表示看到了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积极评价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与外国议会的立法交流,特别是经济立法交流富有成效。立法工作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与外国议会,特别是与发达国家议会的立法交流是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年派出和接待的立法交流项目团组达106个,占对外交往活动总规模的一半以上。我们紧密结合常委会立法计划,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把立法交流的重点放在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上,从各国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中借鉴有益经验,但不照抄照搬,取得很好成效。
  记者:具体地说,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具有哪些特点?
  曹卫洲:党中央非常重视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年在国内外各种场合先后20多次会见了外国议长和议员。他在会见中多次指出,中国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的交往是国家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的重要桥梁,推动了国家关系的发展。胡锦涛主席还充分肯定了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今年外事会见活动达133场。吴邦国委员长多次对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工作,为国家关系的发展增添新的内容,注入新的活力。
  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注意在对外工作中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独特优势。我们体会到,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工作对象广泛,既以议会和议员为主,又涵盖政府和社会各界;既重点做执政党议员工作,又注意与在野党议员交往。
  二是交往内容充实,发挥9个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
  三是交流层次多样,与外国议会领导人、外国议员、专门委员会及友好小组和办事机构之间都有固定的交流渠道,相应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交往工作。
  四是活动方式灵活,可以不拘泥于形式,既能够在国家关系顺利发展时起到促进作用,又能够在国家关系遇到困难时多做改善工作。
  记者:请您具体谈谈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建设方面的情况。
  曹卫洲:建立与外国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交往工作的显著特点。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指的是我与有关国家议会以协议文件表明的,或双方交往事实已经形成的,以有规律的往来、磋商和合作为主要形式的交往关系。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具有关系较稳定、交流较规律、对话较深入、影响较广泛等特点。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以及议会在各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作为国际关系中的新生事物正方兴未艾。近年来,许多国家议会都把与外国议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作为开展对外交往的重要形式。
  全国人大近年来把与主要国家议会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截至目前,我与美国、俄罗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加拿大等国议会和欧洲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已经建立或形成,并在不断完善。与英国、澳大利亚、韩国、印度、埃及、南非、巴西、智利等国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也在积极筹备中,有的很快就能签署合作协议。在交流机制框架内,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实施许多交流计划,推动了我与各国的友好关系及各领域的合作。
  记者:明年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工作有哪些设想?
  曹卫洲:2006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我国外交工作总体方针和部署,稳步推进和完善与主要国家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建设,切实做好外国年轻议员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对外交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营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良好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人民日报》  2005年12月29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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