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5年7月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杨润时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葛行军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杜万华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刘贵祥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孙华璞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六、任命曹巍(女)、姜启波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七、任命高憬宏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吕广伦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九、任命杨万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十、任命耿景仪(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宋晓明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十二、任命周帆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宫鸣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一、免去杨润时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葛行军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杜万华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刘贵祥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孙华璞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六、任命曹巍(女)、姜启波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七、任命高憬宏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吕广伦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九、任命杨万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十、任命耿景仪(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宋晓明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十二、任命周帆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宫鸣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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